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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全州县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4年03月15日
标  题:全政办〔2024〕5号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县2024年加快油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全政办〔2024〕5号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5日

全政办〔2024〕5号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县2024年加快油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3-15 12:05     来源:全州县政府     作者: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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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州县2024年加快油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州县2024年加快油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油茶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油茶产业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广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油茶“双千”计划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桂政发〔2018〕52号)精神,扎实推进2024年度我县油茶产业发展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油茶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及对桂林和全州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实施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紧紧围绕全年油茶生产任务目标,着力扩大种植规模,加快推进低产林改造,促进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提升茶油供应能力,保障全年任务顺利完成、推动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年计划完成油茶新造林面积9000亩、低产林改造6000亩任务(任务分配详见附件)。

三、重点任务

(一)油茶新造林。

油茶新造林要提前谋划部署,抢抓春季雨季,力争第一季度完成全年油茶新造林计划任务的30%以上,6月底前完成80%以上,并于12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1.种苗来源及质量要求。

种苗来源:通过国家或自治区品种审(认)定且适宜当地种植的良种油茶苗品种;来源符合有关规定,档案齐全。

(1)种植密度:造林密度严格控制在53—74株/亩。

(2)质量要求:无纺布容器杯,规格为容器杯直径≥12厘米,高≥16厘米;苗木苗高≥50厘米以上、地径(嫁接口以上)≥0.5厘米以上,分枝3个以上的带花(果)苗木,生长健壮、无检疫对象。

2.造林地类。

新种植油茶户最低种植面积不少于1亩(含),相对连片20亩以上,造林地类必须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明确的耕地范围之外的土地种植。

(1)商品林地:已规划的用材林地、经济林地等(严禁在林木或果树等影响油茶生长的作物下套种油茶);

(2)公益林地:经林业部门核定后,可在林地保护等级为二级及以下的公益林区更新采伐后的采伐迹地上、火烧迹地上进行油茶与阔叶树进行混交种植,混交比例严格按照自治区“油茶+N”方式进行。

(3)园地:可对园地上种植的金槐、柑橘等低产林进行改造,套种油茶,混交比例严格按照自治区“油茶+N”方式进行。

(4)其它可种植油茶的林地。

(二)油茶低产林改造。

坚持因林施策、分类改造原则,通过品种改良、密度调整、合理修剪、垦复施肥等方式,将油茶低产林改造为高产林。8年生以上低产(林分老化,亩产油低于20斤)油茶林,可以按照《广西油茶双千计划低产林改造项目检查验收办法(修订)》要求进行低产林改造。

四、补助政策

对符合自治区油茶“双千”计划造林项目检查验收标准的种植户(不限农户性质),可享受自治区财政资金补助,每亩补助资金1000元(含苗木款在内),分二次验收合格后兑现,每次补助500元/亩;油茶低产林改造经验收合格的,每亩补助600元,分二次兑现,每次补助300元/亩。区、市如有配套补助另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州县油茶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林业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展改革局、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等分管领导及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林业局分管领导任主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县2024年度发展油茶产业的指导,各成员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油茶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大对油茶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各乡(镇)政府和县林业局要将油茶生产作为一项硬性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要落实专人抓好油茶产业发展,明确职责任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逐村、逐户宣传到位,强力推进,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强化监督考评。将油茶产业发展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和林长制考核内容重要指标,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与单位、个人政绩、业绩考核挂钩。县油茶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适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督促检查和核验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推进好、成效明显的乡(镇)给予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三)强化科技支撑。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严格落实油茶种苗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执行种苗供应“三个百分之百”(100%良种、100%大杯苗、100%花果苗)标准要求,确保早实丰产,缩短产前期。县林业局要加强技术服务,大力推广油茶丰产栽培技术,指导群众做好整形修剪、树体管理、适时采收等工作。推进油茶产业标准化、集约化、规范化,提高油茶林的园艺化管理水平,加强油茶种植技术培训。各乡(镇)要培养油茶专业技术人才,建立油茶专业技术服务队,为油茶种植户提供技术服务,确保油茶产业种得下、长得好、有效益,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与县林业局在做好宣传落实油茶生产工作的同时,要对种植地类、油茶种苗质量、种植后的管护工作把关,确保油茶种植符合自治区油茶“双千”计划项目要求,在自治区进行检查时能够达标,保证种植户能够享受到有关政策补助,提高广大群众对油茶生产的积极性。

(五)及时填报进度。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的要求,油茶新造林和低产林改造必须进行林地落图,各乡(镇)完成任务面积以林地落图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后为准。在油茶生产主要季节1-6月、10-11月,实行油茶生产进度半月报机制,生产进度情况通报到县分管领导、县林业局及各乡(镇)主要领导,对油茶生产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将重点督导,适时通报。

附件:全州县2024年各乡(镇)油茶种植面积安排表

附件

全州县2024年各乡(镇)油茶种植

面积安排表

乡镇

林地面积(公顷)

按比例分

新种面积(亩)

低改面积(亩)

备注

全州县

266461.03

9000

9000

6000


白宝乡

9104.6

308

310

100


东山乡

31470.95

1063

1060

300


全州镇

7393.89

250

250

200


枧塘镇

6868.15

232

230

200


石塘镇

15139.68

511

510

300


两河镇

10242.87

346

350

200


安和镇

10804.67

365

360

200


蕉江乡

17239.03

582

580

100


凤凰镇

7239.75

245

240

400


才湾镇

28135.31

950

950

400


绍水镇

15635.15

528

530

100


咸水镇

11250.84

380

380

100


龙水镇

18135.38

613

610

300


大西江镇

31026.59

1048

1050

2200


永岁镇

11435.6

386

390

300


黄沙河镇

7588.89

256

260

200


庙头镇

5874.56

198

200

200


文桥镇

18368.59

620

620

100


咸水林场

3506.52

118

12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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