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12日 |
| 标 题:全政办〔2022〕7号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州县河道采砂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全政办〔2022〕7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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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河道采砂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全州县河道采砂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邓世文 县长
常务副组长:伍吉东 副县长
副 组 长:苏 革 县法院院长
吴江辉 县公安局政委
蒋 林 县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成 员:蒋 斌 县政府办副主任
经 军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黄新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蒋林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军生 县水利局局长
吕玉锡 县林业局局长
卢天山 全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唐时平 县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孙佳琪 全州供电公司总经理
各乡(镇)乡(镇)长
唐 晟 县政府办秘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河道采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规范河道采砂开发秩序及打击违法采砂等日常工作。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王军生 县水利局局长
副 主 任:蒋 斌 县政府办副主任
周书平 县水利局副局长
办公地点:水电物质仓库
主要职责:传达贯彻领导小组的指示、要求,统筹协调有关部门、执法大队的工作及日常工作。
二、河道采砂综合执法大队
大 队 长:王军生 县水利局局长
常务副大队长:周书平 县水利局副局长
副 大 队 长:赵 峰 县水利局政秘股副股长
成 员:闫海平 县政协经科委副主任
秦际柏 县政协一级主任科员
赵鹏程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所副所长
蒋良友 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城建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蒋 斌 县水利局水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赵 峰 县林业局林业行政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蒋文新 县政协工作人员
龙常松 县公安局民警
钟永新 县公安局文职
蒋吉军 县司法局工作人员
梁 军 县水利局工作人员
蒋炳新 县水利局工作人员
李汉祥 县水利局工作人员
蒋建明 县水利局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由县水利局牵头,负责全县辖区内河道的日常巡查和河道非法采砂行动的取缔工作;河道采砂许可权的招标、拍卖、出让等工作;规范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手续;负责对违法采砂案件的查处工作,包括立案、调查取证,依法拆除并没收在河道内违法采砂的船舶、设备、工具以及违法所得,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以县水利局名义进行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违法采砂案件,及时移送给公安机关处理;指导和协调各乡(镇)的日常巡查和打击河道违法采砂工作,河道采砂综合执法大队抽调的各单位人员的工作与原单位脱钩,工资福利在原单位享受。
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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