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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2年05月01日
标  题:全政办〔2022〕11号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 全州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全政办〔2022〕11号发布日期:2022年05月01日

全政办〔2022〕11号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 全州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5-01 18:05     来源: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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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

    《2022年全州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全州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日

2022年全州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桂林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全州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2022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难点,健全体制机制,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实现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责任、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防护能力、路面秩序管控、安全宣传教育等“五大提升行动”,实现全年道路交通安全“两个下降、一个上升、一个零发生”(即: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下降,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重大交通事故零发生)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组  长:廖巍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文红明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沈宏亮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保健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耀春  县财政局副局长

蒋全生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唐高明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  翔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刘  林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赵中柱  县应急局副局长

唐世景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蒋能政  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副局长

李陶桂  县气象局副局长

杨启君  全州公路养护中心副主任

胡鑫坤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2022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由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统筹领导,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开展。

四、工作任务

(一)实施交通安全责任提升行动

1.压实属地政府领导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强化政府组织领导和属地管理,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人员、经费保障力度。结合辖区交管工作实际,定期组织召开班子会议及乡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本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在此基础上,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专班,组织各单位、部门每季度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联合执法行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年内牵头组织开展执法行动不少于2次,县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开展执法行动各不少于1次。

3.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县交通运输局要对安全管理不到位、重大隐患问题整改不落实、交通事故和违章违法行为高发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并约谈企业负责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对道路客运企业、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货运企业等重点运输单位进行交通安全风险评价,作为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要牵头落实重点企业及车辆事故、违法抄告措施,县交通运输局要督促问题生产经营单位整改。

(二)实施风险排查整治提升行动

1.开展重点车辆风险排查整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定期梳理重点车辆信息,分析并推送系统已注销、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重点车辆轨迹信息,实时预警、及时布控、精准查处。要严格落实机动车查验规范标准,严禁为“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隐患车辆办理登记。对使用时间距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营转非”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对有意向办理报废的,积极协调优化流程尽快办结报废手续。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检测报告、降低检验标准、违规收费等行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车辆生产及销售企业的检查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改装、销售企业的违法查处、约谈问责、督促整改的力度。县交通运输局要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严格限制道路客运企业新增57座以上大客车、调整现有57座以上班线客车和卧铺客车的运行路线,引导道路客运企业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及“营转非”大客车。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要统筹社会各界资源,推动市场加快推进客货运车辆安装使用智能安防设备,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效能。

2.开展校车安全风险专项整治。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积极指导校车办理使用许可申请,对因校车驾驶路线有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不予批准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主动报告党委政府,协调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按照标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示标牌,满足校车通行安全条件后予以批准。要依托校车公司,逐步实现校车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要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发挥卫星定位装置、视频监控系统作用,督促校车服务提供者落实校车通行安全、乘车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校车超员超速、不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等行为发生,及时查处校车违法违规行为。县教育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坚持“零容忍”原则,严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3.开展重点驾驶人风险排查整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紧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要达到98%以上;要持续推进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集中整治,规范考场建设和使用、考试系统应用、考试组织管理。县公安局、财政局要继续深化考场考训分离和落实政府购买社会考场服务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要规范对辖区驾校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驾驶人培训大纲完成培训。县卫生健康局要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驾驶人体检工作要求,对于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员要及时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提供诊断证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依据县卫生健康局提供的患病人员清单和精神病诊断证明,开展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或取消考试资格工作。

4.开展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整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梳理近3年道路交通事故数据,分析事故多发的原因、事故特征及分布特点等,确定与道路相关的重点调查内容,并对暴露出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分析,提出消除风险隐患的建议;要将公路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报告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并抄送公路养护等部门,同时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备案。公路管养或业主单位要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安全隐患及时研究,优先安排处治,落实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隐患整改落地见效。

5.开展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优化提升。县公安局、气象局、全州公路养护中心要对辖区322国道1547公里至1555公里路段开展实地踏勘调研,全面掌握恶劣天气交通影响情况,提出降低恶劣天气交通影响、消除交通事故风险隐患的建议,并制定优化提升技术方案。要加快推进项目现场施工监管工作,积极开展软硬件设备的备案和联调联试工作,建立健全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保障一体化系统。

(三)实施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行动

1.提升辖区国省道安全防护能力。全州公路养护中心、县交通运输局要对辖区国省道平面交叉路段、弯道内侧、长陡下坡等存在影响行车视距的路树、广告牌、非法建筑等及时清理、整治;要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对交通标志标线缺失、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等突出问题,限期整治;要强化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安全防范,结合公路承灾体普查情况,加快推进较大以上风险点增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装置。全州公路养护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深化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对2018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等路侧险要路段增设或完善警告标志、减速设施、路侧护栏,并组织开展G322国道年度测评。

2.提升辖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能力。县交通运输局要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以村道为重点按轻重缓急制定分步治理规划,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村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优先实施;鼓励具备条件的单车道公路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增设错车道;加强农村公路通视三角区和路侧净区的管理,优化改善视距,加强视线诱导;监督权属单位加强公路用地范围内窨井盖安全管理。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要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混合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的农村公路平交路口按要求增设信号灯、减速带(被交叉道路)等交通安全设施。2022年,实现2处2018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翻坠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侧险要路段的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改造;实现4处2018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平交路口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改造;增设60条农村道路隐患突出平交路口减速带。

3.提升县城区道路安全防护。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监督局、公安局交警大队要紧盯县城区交通安全基础薄弱环节,制定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全面摸排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和乱点,逐一研究治理方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强化城区道路设计建设和升级改造,消除隧道桥梁、事故多发点、易积水路段等交通安全隐患。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要加快推进城区铁路平交道口立交化改造,尽快消除人员密集区域铁路平交口道路隐患。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城市管理监督局要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增设防冲撞、隔离护栏、减速设施、过街设施,完善警示提示标志,强化交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四)实施路面秩序管控提升行动

1.开展酒驾醉驾违法集中整治。县公安局要紧盯涉酒违法行为和事故多发区域、时段,加大对酒吧、KTV、休闲娱乐场所周边路段的检查力度,加大对乡镇和农村主要县乡公路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专门组织针对农村地区、后半夜时段的统一行动,通过成立执法小分队、接力整治、异地用警等方式,形成常态联合严管氛围。

2.开展农村地区秩序集中整治。县公安局要紧盯早晚重点时段,在交通流量大的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县乡道路关键节点以及事故多发点段增设临时执勤点,依托信息化手段对载客汽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超速、无牌无证、不按规定让行、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超员等重点违法进行精准查缉。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要严格落实治超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一超联惩”措施,督促尚未安装出口称重设施的企业场站尽快安装,对路面检查发现的非法改装货车一律责令恢复原状,推动溯源惩处源头企业。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要加强联合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违规问题。

(五)实施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

1.深化农村地区宣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联合构建“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贯通的农村交通安全“大喇叭”播报体系,定期播报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内容,每月按照已列2022年计划的10%,推进行政村村委(村民服务中心)、农村学校(教学点)固定宣传栏和村口警示提示牌建设维护。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要结合文明村镇创建评比和“四好农村路”建设,打造公路沿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示范村,将交通安全宣传内容纳入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写入村规民约。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公安局要持续推进“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活动,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为重点,在电影下乡、送戏下乡活动期间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主题戏曲。要组织保险、驾驶员培训学校等行业力量以及“法律明白人”普法专业力量,常态化开展进村入户宣讲和路口安全劝导,将交通安全送进千镇万村。

2.开展集中宣传和警示曝光。县公安局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关注报道综合治理提升行动,持续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常识。要定期公布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做好“七进”宣传,加大警示曝光力度,强化精准提示。县交通运输局要督促指导客运企业发放交通运输安全宣传单,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提示语和交通安全宣传视频,经常性开展安全宣传培训教育。

3.推进“一老一小”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县教育局、公安局要推动交通安全优质资源、服务进校园,完善“警校合作”机制,每季度上1堂交通安全课或召开1次主题班会。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乡镇政府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探索适老化宣传方式和内容,带动家庭养成安全文明出行习惯。

五、时间安排

根据2022年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总体形势任务,从即日起至年底,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分为4个阶段,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安排部署。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5月15日)。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方案措施,迅速动员部署,打响“五大提升行动”,深入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和事故规律特点,推进“人、车、路、企”等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第二阶段(5月16日至7月31日)。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做法,全面分析排查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全面推进各类隐患排查治理,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三)第三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围绕党的二十大、第十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和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全面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四)第四阶段(11月1日至12月底)。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围绕党中央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扎实抓好秋冬季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全年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圆满收官。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全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县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县公安局具体负责,并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设立工作专班,组织做好全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即日起,全县要常态化开展“逢五”、周末路面秩序管控统一行动,保持重点车辆、重点违法严管高压态势。

(二)强化督导,压实工作责任。要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根据工作职责,对辖区发生的一次性死亡2人的交通事故,成立调查组,及时开展事故深度调查,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对涉及多个部门负责的工作任务,定期协商、联合推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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