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0 17:23
来源: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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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全州县2022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全州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8日
全州县2022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快我县产业振兴,不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县招商引资考核体系,形成积极互动、上下联动的大招商格局,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机构
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投资促进局)是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机构,负责对全县招商引资和新上项目工作进行考核。
二、考核对象
全县18个乡(镇)。
三、考核内容
纳入广西区外境内招商引资统计的项目及其实际到位资金、日常工作、综合服务效能工作等。
- 项目考核认定范围区外境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在本辖区内投资合同金额达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以上,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资项目,项目必须具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不包括国家政策性贷款和政府直接投资的项目。(一)区外境内招商引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1.投资方为企业法人的,投资方工商注册地为区外境内;2.投资方为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其母公司或总公司工商注册地为区外境内;3.投资方为自然人的,投资人身份证为区外境内。
- 项目必须具备的档案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广西招商引资项目基层定期报表》(原件、盖企业公章);4.项目投资合同(协议)涉及项目名称,投资金额,投资建设内容,双方签章、签订日期等合同主要内容页复印件,并每页加盖业主单位公章;5.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的相关材料;6.企业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原件、盖企业公章)。五、实际到位资金认定范围(一)经确认项目的实际到位资金统计时间从项目签订合同开始至合同执行完毕或项目终止。当年认定的实际到位资金以当年1月至12月内实际发生额进行认定。(二)实际到位资金证明材料包括:1.《广西招商引资项目基层定期报表》(原件、盖企业公章);2.企业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原件、盖企业公章);3.佐证材料为: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单、结算单、购置固定资产发票、银行账户转账回执或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表等材料。(三)资金到位证明相关佐证材料或现场建设情况照片。六、考核依据(一)为避免项目引进的归属争执,所有项目经县投资促进局的实地核准后确认引进单位。共同引进的项目,由共同方出具确认书,投资额分配由双方自行商定,没有商定的以相关文件规定为准。(二)实际到位资金包括上年度引进项目但仍在本年续建的项目到位资金以及本年度新上项目到位资金。(三)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引进企业落户归属乡(镇)之外的区域(如县工业园区),必须事先向县投资促进局报备,经核查后,方可认定。(四)引进资金参与原企业改制或救活特困企业的,其新投入的资金可作为本年度新的项目考核。(五)县投资促进局对全县的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六)县投资促进局对上报项目进行系统录入前的现场核查及认定,对实际到位资金组织开展调研核实工作。七、考核方式综合得分的计算:基础分为100分,加分另计,以实际得分计入考评总分。(一)基础分100分1.实际到位资金额、报表上报情况(50分)截止到12月15日,完成年度区外境内实际到位资金目标任务的并每月按时报送报表的,得50分。未完成任务的,按任务完成比例折算打分;完成实际到位资金额不足80%的,当年此项不得分。报表每月15日之前报送,每迟报(15日在周末的可延后)、漏报一次扣0.5分,并取消奖励资格。2.项目档案(30分)新上项目要做到一个项目一个档案,并报县投资促进局备案。项目档案资料齐全的,计30分,否则,此项不得分。列入区外境内统计项目档案必须具备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广西招商引资项目基层定期报表》(原件、盖企业公章);(4)项目投资合同(协议),可仅提供涉及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投资建设内容、双方签章、签订日期等合同主要内容页复印件,并每页加盖业主单位公章;(5)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的相关材料;(6)企业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原件、盖企业公章)。3.日常工作(10分)由县投资促进局参考被考核单位全年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评分。主要包括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投资环境营造情况,报表及有关材料的上报情况,招商经费使用情况等。4.综合服务效能工作(10分)年终考评由县投资促进局组织项目业主对项目所在地的乡(镇)为企业服务效能工作进行考评。当年度每接到乡(镇)所在企业投诉一次扣2分。(二)考评加分类1.新上工业性生产项目(1)当年新引进一个总投资2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达1000—2500万元以上,且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性生产项目,加5分,年度绩效考核另外奖励2分。(2)当年新引进一个总投资5000—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达2500—5000万元以上,且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性生产项目,加10分,年度绩效考核另外奖励4分。(3)当年新引进一个总投资1000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且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性生产项目,加15分,换算进年度绩效考核另外奖励6分。以上加分项年度绩效考核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2.新上非工业类项目当年新引进一个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非工业类项目且完成到位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类项目,加5分。八、考核激励机制(一)对参与年度招商引资绩效考核的乡(镇)进行奖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鼓励奖10名。县财政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2万元,用于补充受奖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奖励经费原则上从区、市奖励给我县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中解决,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资金解决。奖励给乡(镇)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否则,取消次年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奖励资格。(二)当年新引进总投资额达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且固定资产投资达5000万元的重大工业性项目,设引进重大工业性项目奖,每引进一个奖励10万元。八、各乡(镇)招商引资工作列入全县绩效考评。九、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发布的考核办法同时废止。十、本办法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全州县2022年各乡(镇)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分配表
附件全州县2022年各乡(镇)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分配表
|
单 位 |
当年区外实际到位
资金任务(万元) |
其中制造业到位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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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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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镇 |
125000 |
66000 |
|
才湾镇 |
74000 |
39000 |
|
绍水镇 |
36000 |
19000 |
|
咸水镇 |
25000 |
13200 |
|
枧塘镇 |
29000 |
15300 |
|
石塘镇 |
30000 |
15700 |
|
凤凰镇 |
18000 |
9500 |
|
安和镇 |
18000 |
9500 |
|
永岁镇 |
50000 |
17400 |
|
黄沙河镇 |
20000 |
10600 |
|
庙头镇 |
20000 |
10600 |
|
文桥镇 |
17000 |
9000 |
|
生态功能区: |
|
龙水镇 |
47000 |
3500 |
|
大西江镇 |
20000 |
2600 |
|
两河镇 |
15000 |
1900 |
|
蕉江瑶族乡 |
13000 |
1700 |
|
白宝乡 |
25000 |
3200 |
|
东山瑶族乡 |
18000 |
2300 |
|
合 计 |
600000 |
2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