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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18年07月10日
标  题:关于印发全州东山至灌阳集全公路改建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全政规〔2018〕6 号发布日期:2018年07月11日

关于印发全州东山至灌阳集全公路改建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2018-07-11 10:02     来源: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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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

现将《全州东山至灌阳集全公路改建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全州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0日

全州东山至灌阳集全公路改建项目建设

用地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支持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若干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08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05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89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通知。

第一条  征地拆迁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全州县东山至灌阳集全公路改建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东山瑶族乡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县国土、发改、住建、林业、农业、公安、司法、水利等有关部门和东山瑶族乡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全州县东山至灌阳集全公路改建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第二条  县人民政府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东山瑶族乡、村依法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县国土部门核实征地补偿事项后,拟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东山瑶族乡、村予以公告。

第三条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以及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两年以上的临时用地的建(构)筑物,不予以补偿。

第四条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市政〔201315号)和桂国土资发〔201589号等文件规定进行补偿,每亩统一为28000元。青苗补偿费及地上(下)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按附表等级标准执行。

第五条  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应设立专户,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挪用。

第六条  土地补偿费补偿给享有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由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给被安置户和个人。国有土地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后,为解决村民生产生活出路,需要建设用地的,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县发改、住建、国土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优先安排用地。

第八条  征收土地及其他设施,依法补偿后,当事人拒不交付土地和其他设施的,由县国土部门限期交付,逾期不交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条  对谩骂、围攻、殴打征地工作人员、鼓动群众阻挠、扰乱征地工作人员执行正常公务的当事人,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本通知从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附件:1. 全州县东山至灌阳集全公路改建项目建设用地房屋

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

2. 全州县东山至灌阳集全公路改建项目建设用地

青苗补偿费标准

附件1

全州县东山至灌阳集全公路改建项目建设用地

房屋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表一)

房屋

用途

结构

楼层

档次

主体、室内外装修、装饰要求

补偿标准

(元/m2

备注

住房

砖混

二层或以上

1

地脚梁、框架式、女儿墙或艺术围栏顶、琉璃瓦、外墙三面瓷砖、涂料、内墙腻子、钢塑窗、包门、瓷木地板(漆)、长裙、木质材料吊顶

800


2

地脚梁、女儿墙或艺术围栏顶、琉璃瓦、外墙三面瓷砖、涂料、内墙腻子、钢塑窗、包门、瓷木地板(漆)、长裙、非木质材料吊顶

780


3

地脚梁、外墙三面瓷砖、涂料、内墙腻子、钢塑窗、包门、瓷木地板(漆)

750


4

地脚梁、外墙正面瓷砖、涂料、内墙腻子、钢塑窗、包门、瓷木地板(漆)

730


5

地脚梁、外墙水沙、内墙腻子、木门窗、水泥地板

600


6

内、外墙水沙、内墙腻子、木门窗、水泥地板

550


7

内、外墙水沙或外墙无粉刷、木门窗、水泥地板

500


一层

1

地脚梁、女儿墙或艺术围栏顶、外墙三面瓷砖、涂料、内墙腻子、包门、瓷木地板(漆)、钢塑门(窗)

660


2

地脚梁、外墙三面瓷砖、涂料、内墙腻子、钢塑门(窗)、瓷木地板(漆)

640


3

地脚梁、外墙正面瓷砖、涂料、内墙腻子、钢塑门(窗)、瓷木地板(漆)

620


4

外墙正面瓷砖、内墙腻子、木门窗、瓷木地板、水泥地板

600


5

外墙水沙、内墙腻子、木门窗、瓷木地板、水泥地板

600


6

内、外墙水沙、木门窗、水泥地板

550


全州县东山至灌阳集全公路改建项目建设用地

房屋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表二)

房屋

用途

结构

楼层

档次

主体、室内外装修、装饰要求

补偿标准

(元/m2

备注

住房

红(青)砖木瓦

一层

1

外墙水沙、内墙腻子、木门窗、瓷木地板、有木楼且可人居(后檐高3.6米以上)

470


2

外墙水沙、内墙腻子、木门窗、瓷木地板、有木楼且可人居(后檐高3.6米以下)

450


3

外墙水沙、内墙腻子、木门窗、瓷木地板、虽有木楼设计但不可人居(后檐高3.6米以上)

430


4

外墙水沙、内墙腻子、木门窗、瓷木地板、虽有木楼设计但不可人居(后檐高3米以上)

410


5

内、外墙水沙、木门窗、水泥地板(后檐高3米以上)

400


6

内、外墙水沙、木门窗、水泥地板(后檐高2.5-3米)

380


泥、石(砖)木瓦

一层

1

外墙水沙、内墙腻子、木门窗、瓷木地板、有木楼且可人居(后檐高3.6米以上)

400


2

外墙水沙、内墙腻子、木门窗、瓷木地板、虽有木楼设计但不可人居(后檐高3.6米以上)

380


3

外墙水沙、内墙腻子、木门窗、瓷木地板、虽有木楼设计但不可人居(后檐高3.6米以下)

360


4

内、外墙水沙、木门窗、水泥地板(后檐高3米以上)

330


5

内、外墙水沙、木门窗、水泥地板(后檐高2.5-3米)

300


泥草面或(砖)草面

一层

1

内、外墙水沙、木门窗、水泥地板(后檐高3米以上)

260


2

内、外墙水沙、木门窗、水泥地板(后檐高2.5-3米)

230


3

外墙无粉刷、内墙水沙、木门窗、无水沙地板(后檐高2.5-3米)

200


上下分别为砖瓦(木)/砖混结构

分别按砖瓦6档及砖混一层6档计补



全州县东山至灌阳集全公路改建项目建设用地

房屋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表三)

房屋

用途

结构

楼层高

m

主体、室内外装饰、装饰要求

补偿标准

(元/m2

备注

厨房

砖混

2.2m以上

1

内外墙瓷砖、瓷地板、瓷砖灶锅台

350


2.2m以上

2

外墙水沙、内墙瓷砖、瓷地板、瓷砖灶锅台

330


2.2m以上

3

内外墙水沙、水泥地板、灶锅台

300


2.5m以上

4

内外墙水沙、水泥地板

280


2.5m以上

5

内外墙无粉刷、水泥地板

260


砖木(瓦)

2.5m以上

1

内外墙水沙、水泥地板、瓷砖灶锅台

300


2.5m以上

2

内外墙水沙、水泥地板

280


2.5m以上

3

内外墙无粉刷、水泥地板

260


2.5m以下

4

内外墙水沙、水泥地板

240


2.5m以下

5

内外墙无粉刷、水泥地板

220


杂物

房、

仓库、

猪牛

砖混

2.2m以下

1

内外墙水沙、水泥地板

200

猪牛舍内部设施不计补偿

2.2m以上

2

内外墙水沙、水泥地板

240

砖木

2.5m以上

1

内外墙水沙、水泥地板

260

2.5m以下

2

内外墙水沙、水泥地板

240

2.5m以下

3

内外墙无粉刷

200

厕所

砖混

2.2m以上

1

内外墙水沙、粪坑、化烘池、水泥地板

200


2.2m以上

2

内外墙水沙、烘坑、水泥地板

150


砖木

(瓦)

2.5m以上

1

内外墙水沙、粪坑、化烘池、水泥地板

100


2.5m以上

2

内外墙水沙、烘坑、水泥地板

80


全州东山至灌阳集全公路改建项目建设用地房屋及其他附着物

拆迁补偿标准(表四)

项  目  类  型

单位

补偿单价

备    注


围  墙

m2

60-80/m2

土墙、小砖墙(60/m2);

水泥砖墙(70/m2);

片石、红砖墙(80/m2)。


晒  场

m2

30-50/m2

水泥沙浆盖面场(30/m2);

混凝土场(40/m2);

片石底层混凝土场(50/m2)。


蓄水池

m3

200-350/ m3

红砖池(200/m2);

片石池(300/m2);

混凝土池(350/m2


沼气池

m3

450-520/ m3

3年以内的新池(520/m2);

3年以外的旧池(450/m2)。


坟 墓

土  坟

500/



红青砖、小砖有碑坟

1300-1500/



片料石有碑坟

2200/



水  井

1300-2200/

铁管井(1300/

人工挖红砖井(1800/眼);

片石混凝土井(2200/眼)。


高压线

Km

108500



低压线(220伏)

Km

39000



低压线(380伏)

Km

68500



广电光缆

Km

23000



电信、移动光缆

Km

25000



镀锌水管

m

30



变压器

4000



分组器

2000



水  阀

500



附件2

全州县东山至灌阳集全公路项目建设用地青苗

补偿费标准(表一)

序号

类别

补偿标准(元/亩)

补偿说明

备注

1.农作

稻谷

1300-2600

根据生长期确定


玉米

200-1000

根据生长期确定


花生

930-1800

根据生长期确定


红薯

300-2000

根据生长期确定


木薯

500-1500

根据生长期确定


旱烟

500-1300

根据生长期确定


黄豆

1040-1800

根据生长期确定


绿豆

1000-1800

根据生长期确定


豆类

1000-1500

根据生长期确定


瓜类

1500-3600

根据生长期确定


西红柿

2900-3500

根据生长期确定


茄子、辣椒等茄果类蔬菜

800-3500

根据生长期确定


葱、蒜、香菜等

2000-5000

根据生长期确定


马铃薯

2100-3100

根据生长期确定


萝卜、胡萝卜等根茎类

300-3000

根据生长期确定


芋头、淮山类

1800-4500

根据生长期确定


生姜

1000-9000

根据生长期确定


马蹄、莲藕等水产蔬菜

500-2200

根据生长期确定


西瓜、香瓜

1500-3600

根据生长期确定


大、小白菜、黄花菜等叶菜类

300-3000

根据生长期确定


甘蔗

1500-4000

根据生长期确定


草莓

1000-5000

根据生长期确定


油菜

600-1200

根据生长期确定


荞麦、小麦

1200-1600

根据生长期确定


无花果

1000-5000

根据生长期确定



全州县东山至灌阳集全公路项目建设用地青苗

补偿费标准(表二)



序号

类别

规格

补偿标准(元/亩)

补偿说明

备注


2.林木
补偿



一类

3000-5000

郁闭度>0.7且胸径>10CM盛产期的药用林(含金槐)



二类

2000-3000

一类经济林外的药用林,郁闭度>0.7且胸径>10CM盛产期的食用林(含笋用毛竹、林化工业原料林)



三类

400-2000

一、二类外的经济林(无立木林地不予以补偿)











一类

1500-2500

国家重点公益林,郁闭度>0.5的人工林、天然林、竹林,覆盖度>60%的灌木林



二类

800-1500

一级公益林,郁闭度<0.5的人工林、天然林、竹林,覆盖度<60%的灌木林



三类

200-800

郁闭度>0.1的人工林、天然林、竹林,覆盖度>30%的灌木林(无立木林地不予以补偿)





按有关规定评估报业主同意




苗圃、花圃

能移栽的按评估价的40%补偿,不能移栽的作价补偿



全州东山至灌阳集全公路建设用地青苗补偿费标准(表三)




香樟

银杏

桂花



胸径

参考价(元)

胸径

参考价(元)

胸径

参考价(元)


17

5-100

5CM以下

530

5CM以下

530


5-7CM

30-100

5-7CM

30-100


8-11CM

100-200

8-11CM

100-200


11-13CM

200-300

11-13CM

200-300


14-16CM

300-400

14-16CM

300-400


17-19CM

100-300

17-19CM

400-500

17-19CM

400-500


20-24CM

300-1000

20-24CM

500-1500

20-24CM

500-2000


25-29CM

1000-2500

25-29CM

1500-4000

25-29CM

2000-5000


30-34CM

2500-5000

30-34CM

4000-7500

30-34CM

5000-10000


35-39CM

5000-10000

35-39CM

7500-12500

35-39CM

10000-15000


40-44CM

10000-15000

40-44CM

12500-17500

40-44CM

15000-21000


45-49CM

15000-20000

45-49CM

17500-22500

45-49CM

21000-27000


50-54CM

20000-25000

50-54CM

22500-28500

50-54CM

27000-33500


55-60CM

25000-30000

55-60CM

28500-35000

55-60CM

33500-40000


  说明:  

1. 评估时可根据立木长势和树形定价;



2. 补偿标准为评估价的40%给予补偿;



3. 其它零星树木的评估在其林种范围内进行补偿;



4. 古、大活立木由建设办组织专人进行评估,按评估的40%给予补偿;



5. 在其它林分中混交的树木胸径大于10CM的按上述标准另行给予补偿。


全州东山至灌阳集全公路建设用地青苗补偿费标准(表四)

序号

品种

规格

类别

补偿标准(元/株)

密度(林/亩)

备注

3.果园

柑桔

1年


30

1.柑桔、梨四年生以下每亩80株,五年生以上树每亩70株;

2.果树、林木四年生以下可套种作物,五年生以上不能套种作物;

3.果园滴、喷灌设施800-1000元/亩


2年


45


3年


60


4-6年

一类

150


二类

120


三类

90


7年以上

一类

220-250


二类

190-220


三类

170-190


梨子

1年


30


2年


45


3年


60


4-6年

一类

160


二类

120


三类

80


7年以上

一类

200-230


二类

170-200


三类

140-170


沙田柚

1年


30

60株/亩


2年


45


3年


60


4-6年

一类

100


二类

80


三类

60


7年以上

一类

150


二类

120


三类

100


桃李

1年


31


2年


45


3年


60


4-6年

一类

120


二类

70


三类

50


7年以上

一类

150


二类

80


三类

60


序号

品种

规格

类别

补偿标准(元/株)

密度(林/亩)

备注

3.果园

板栗

1年


30

60株/亩


2年


45


3年


60


4-6年

一类

100


二类

80


三类

60


7年以上

一类

150


二类

120


三类

90


枇杷、
柿子、
杨梅、
枣子、
石榴、

1年


30


2年


45


3年


60


4-6年

一类

120


二类

100


三类

70


7年以上

一类

150


二类

120


三类

90


葡萄

1年


25

110-120株/亩,架式材2000-2500元/亩


2年


45


3年


60


4年以上

一类

85


二类

65


三类

4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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