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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责职能
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镇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镇人民政府作为国家政权体系中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最基层的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镇的行政职能。
(一)镇党委主要职责
1.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 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 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 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 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二)镇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1. 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2. 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3. 依法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镇长、副镇长。
4. 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三)镇人民政府职权
1.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 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 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 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乡镇综合设置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5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王专林,0773-4661020)
主要职责:负责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计划、会务、机关后勤、值班考勤、安全保卫等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政策性文件;负责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和协调各项统计工作;做好依法行政、机关效能、来信来访日常处理、信息收集公开和反馈等日常工作;做好政治学习、调查研究、请示汇报、上传下达、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情况反馈、工作总结等方面工作;协助部门和领导做好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和重要情况的报告;协助做好纪检、监察、组织、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唐红富,0773-4661020)
主要职责:承担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村(社区)党建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含派驻机构人员)建设和人才工作;承担宣传思想、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人:唐伟鸿,0773-4661030)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和执行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负责编制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向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组织执行镇年度财政预算;管理和监督镇各项财政收支;负责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机制,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负责监督镇国有资产的管理;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按照乡财县管和村账乡代管工作要求,完成财政业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全镇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统筹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乡村振兴等工作;承担企业管理服务、科技创新服务等工作,协助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的要素保障,负责项目报批、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及统计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唐永康,0773-4661020)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政、教育、文化、科技、广播电视、体育、卫生、老龄、残联、民族宗教、劳动和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镇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拥军优属、退伍安置、救灾救济、城乡低保、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敬老院管理和殡葬管理等工作;负责村基层政权建设事务协调管理;负责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项群众性文化宣传和文明创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教育、老龄、残联、民族宗教、医疗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科技科普等工作;负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及卫生健康政策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及卫生健康工作。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人:王宇,0773-2353169)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平安法治建设工作,负责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好普法宣传和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村民委员会综治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治保、调解及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统筹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进行联合执法;拟订全镇应急管理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指导全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维护全镇社会稳定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辖区内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及考核;协助社会治安、维护秩序工作;负责全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领导信息
周红霞:镇党委书记
蒋钦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蒋俊琼:镇党委副书记
唐宏达: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肖 薇: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唐 超: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蒋梦超:镇党委委员
蒋 洪:镇党委委员
赵能红: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政法委员
蒋础联:副镇长
唐章豪:副镇长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773-4661020
地 址:全州县龙水镇龙水街18号
邮 编:541500
邮 箱:lszzwfwzx@guilin.gov.cn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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