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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责职能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各乡(镇)开展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四)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的设立、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县内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承办乡(镇)行政区划名称及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县内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落实婚姻登记政策,开展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六)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负责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推进残疾人社会福利有关工作。
(九)负责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负责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民政局要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走出一条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政底线。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全州县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救助股、老龄工作股、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和慈善促进股等8个行政单位。
(一)办公室(负责人:王美清,0773-481533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办信息、保密、安全生产、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新闻宣传、绩效管理、后勤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组织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承担全县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依法行政的协调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民政信访、行政审批和普法工作。
(二)财务股(负责人:杨丽芳,0773-4821336)
负责拟订全县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统计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预决算、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资产管理工作。
(三)社会组织管理股(负责人:唐艳飞,0773-4822022)
负责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各乡(镇)开展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四)社会救助股(负责人:蒋德明,0773-4829936)
负责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协调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和低收入家庭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参与中央、自治区、市级和县本级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五)老龄工作股(负责人:唐宏发,0773-4821139)
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六)区划地名股(负责人:王秋华,0773-4836633)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拟订本县地名管理有关规定;审核上报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组织、指导县内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审核县内乡(镇)行政区划名称及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组织、指导县内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七)社会事务股(负责人:赵海华,0773-4818669)
负责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组织指导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县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八)养老服务和慈善促进股(负责人:王美清,0773-4821636)
负责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人员救助等机构管理工作。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企业扶持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
三、领导信息
邓丽君 党组书记、局长
蒋立荣 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祖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盘小刚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773-4815331
地 址:全州县全州镇西堤路2号
邮 编:541500
邮 箱:qzxmzj@guilin.gov.cn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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