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活动日历 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府机构

全州县应急管理局

2024-12-24 16:27     来源:全州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全州县应急管理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一、职责职能

(一)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规范性文件。

(三)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全县应急管理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配合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管理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八)负责全县消防工作,指导各乡(镇) 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县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县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国家、自治区、桂林市下拨和县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有关部门、垂直管理单位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县本级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按照自治区、桂林市要求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地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控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县安全生产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

(十八)负责对全县防震减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负责震灾应急救援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少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重点防范化解较大以上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地)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地)火险、火灾信息。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和水旱台风灾害预防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和城市内涝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根据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县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局机关内设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股、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综合协调政策法规股、应急综合救援股、救灾减灾和物资保障股等7个行政单位。

(一)办公室(负责人:袁琼,0773-4816442)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来文来电的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查工作;负责机关文秘工作,草拟全局性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文件、简报、重要文稿及综合性材料,审核局机关各股室、所属各单位以局(含协调机构)名义印发的文字材料。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调研督查、机关节能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工作,做好政务服务、日常值守、卫生清洁、信访接待、维稳、印鉴使用、报刊分送、档案整理、车辆管理以及与局机关外事活动有关的接待工作。负责分解各级各部门考核任务,落实考核责任,承担组织协调迎接自治区、市、县三级年终绩效考核及其相关工作。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二)政工股(负责人:袁琼,0773-4816679)

负责制定领导班子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和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及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并进行督促落实;负责制定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含意识形态和党的建设)的规划与计划,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组织安排机关党委有关会议,协助机关党委负责接待、受理党内外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通过信访工作沟通机关党委与群众联系、密切党群关系。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局党员的教育计划,抓好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指导支部党建、党费的收缴及党报党刊的征订与发放等工作,同县直机关工委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含退休人员)的管理考核、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考察、调配、奖惩、退休、辞职、辞退等各项工作,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管理全局人事档案并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分阶段、分层次地抓好全局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负责本局工、青、妇工作,加强凝聚力工程建设。

承担本业务内信访、维稳及会务工作。

(三)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蒋春常,0773-4826798)

负责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安全管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安全评价工作,承担平安社区和企业安全文化创建工作以及负责分管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承担监管行业领域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承担本业务内信访、维稳及会务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周青月,0773-4816799)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及负责分管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承担监管行业领域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承担本业务内信访、维稳及会务工作。

(五)综合协调政策法规股(负责人:胡艳芳,0773-4836791)

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范的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直报系统及文件起草)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执法综合性工作。组织指导并依法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协调相关行业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局相关执法系统。承担监管行业领域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承担本业务内信访、维稳及会务工作。

(六)应急综合救援股(负责人:蒋光毅,0773-4816671)

负责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组织制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应对较大灾害的应急调度和现场协调保障工作,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指导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上级要求参与对外应急救援。组织实施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指导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监管行业领域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承担本业务内信访、维稳及会务工作。

(七)救灾减灾和物资保障股(负责人:唐军,0773-4815293)

负责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规划避难设施建设。规划建立全县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地震监测预警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国家、自治区、市和县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所属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监管行业领域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承担本业务内信访、维稳及会务工作。


三、领导信息

蒋小红  局长

赵中柱  副局长

唐林明  副局长

卢  伟  副局长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773-4816442

 地    址:全州县城北新区创业大厦

 邮    编:541500

 邮    箱:ajj2006@126.com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