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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安委办〔2021〕1号全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的通知.doc

2021-02-05 10:35     来源:全州县安委办     作者:胡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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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办国办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20〕105号)以及《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办通〔2020〕19号)要求,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各乡(镇)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主管的部门要分别组织工作指导组深入基层一线督查检查、明察暗访,通过层层压紧压实责任,严格监管执法,强化警示曝光,及时消除盲区、堵塞漏洞,进一步抓紧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指导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底,为期2个月。

二、工作指导内容

(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责任措施部署落实情况;

(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元旦春节期间值班值守情况;

(三)有关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四)有关行业领域正常生产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停产停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控措施等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7个工作指导组分别由市应急局党委班子领导带队深入全市17个县开展多轮次安全生产明察暗访。每轮明察暗访在各县工作1至2天,至少深入1个乡镇(街道办)和检查2-3 家企业。

(二)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在配合市、县工作指导组开展明察暗访同时,也要组织工作组对辖区各单位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主动担责,亲自带队深入一线督查检查、明察暗访,掌握有关工作的实际情况。

(三)各乡(镇)、县有关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工作简要情况(1000字以内)、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不能笼统表述,要详细说明哪个地方哪个单位哪个企业存在哪些问题隐患)请分别于2021年1月7日、1月26日、2月22日前分三次电子版报送至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分批通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明察暗访工作情况并汇总报市安委办。联系电话:4826798,邮箱:qzawb4826798@126.com。

(四)各工作指导组开展明察暗访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并按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全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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