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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2021年1月5日早上6:52,县防火办接报:咸水林场正在石枧水库旁山场炼山,上报时已点火。值班员得知该场没有办理野外生产性用火许可手续,要求即刻停止炼山,办理用火手续后再行炼山。该场却以火势太大无法停止为由,违规强行炼山,严重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经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全州县咸水林场予以通报批评,请县林业局敦促咸水林场专题向县森防指汇报整改情况。
该行为充分暴露了我县当前野外用火审批及用火监管不严的突出问题:野外用火灾审批缺失。用火单位或个人不知道要办理,也不知道到那里办理许可手续,从而无法办理用火许可手续。目前,全县所有的炼山、烧荒、烧牧场等需审批的野外用火从未审批,违法违规随意炼山成为常态,全县的生产性野外用火处于无人监管的境地;一些用火主体的安全用火措施不到位,炼山跑火现象频发。当前,正值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突出问题整改期间,为切实有效完成突出问题整改,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降低森林火灾损失。为此,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求:
一、严格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突出问题整改方案》要求,立行立改。2020年12月23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其中,“野外用火审批及用火监管不严”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1月底前完成。方案要求“杜绝只提问题、不抓落实的老生常谈”“要狠抓过程控制,涉及整改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全力做好整改落实。……力戒形式主义,杜绝边整改、火灾边爆发现象”。
二、县林业局要明确野外用火审批主体,制作统一规范审批表、审批流程,并向社会公布及宣传。
三、县林业局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条件,完善审批用火现场监管机制。
四、县公安局、林业局做好未批用火行为查处,严惩违规用火行为。
全州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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