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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县建筑施工防汛抗旱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
目前,我县已进入汛期,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桂防指〔2023〕1号)精神,切实加强全县建设领域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防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做好我县防汛抢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我局提出以下几点工作要求:
一、全面压实责任。防汛抗旱要加强党的领导,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各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压紧压实防汛抗旱各项责任。
二、组织开展防汛抗旱隐患排查。
1.各施工企业应根据现场周边环境、地质情况、工程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雨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下雨或大风期间应停止一切施工行为。
2.施工现场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排水沟、集水井、硬化路面等排水,防水措施。对原有的排水系统应进行疏通或加固,必要时应增加排水设施,保证水流畅通。
3.占用江河岸、河道等施工的项目等有可能影响排洪的设施设备要立即进行拆除。
4.基础施工时,应设置防水、排水设施,阻止雨水流入基坑。开挖基坑或管沟时,应特别注意边坡的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坡度或设置支护,并加强对边坡和支护的检查。
5.现场使用的梯子、坡道等要设置防滑条、防护栏杆,并经常检查和加固,保证安全可靠。
6.加强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设备的检查,增加接地电阻测试频次,特别是雨水过后必须检查方可复工,检查临时用电防雨设施是否齐全。
7.注意检查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设施的基础稳固、排水情况和拉结情况。
8.地处山坡、临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行人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临时围墙,要列入监控重点,防止发生坍塌事故。
9.要根据作业特点为作业人员及时提供防滑鞋、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等防护用品。
三、工程的建设要坚持合理工期,防止盲目加班加点。节日、假日和夜间必须加班的,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必须跟班作业,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四、各单位要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开展多形式应急抢险演练。
五、加大防汛宣传力度,远离洪水、珍爱生命、人人参与、安全度汛。
全县各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建设牵头主体责任,督促施工、监理、勘察等单位生产作业时严格遵照规范要求施工,各施工企业及项目部、监理单位应对重点现场和重点部位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建筑工地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汛措施,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全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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