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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
中秋、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加之第2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中国-东盟两会”)陆续在南宁、桂林举行,为切实加强“两节”和中国-东盟两会期间及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
“两节”、中国-东盟两会期间,既是旅游旺季,也是生产经营活动旺季,群众出行旅游等活动将大幅度增加,安全生产风险和不利因素增多,极易导致事故发生,防风险、保安全任务繁重、意义重大。各建设项目相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两节”、中国-东盟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认真制定本单位“两节”、中国-东盟两会期间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要环节、关键部位进行全面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我局相关人员要深入一线督查检查、明查暗访,对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针对性组织好“两节”、中国-东盟两会期间的督导检查和指导服务,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切实堵塞安全漏洞。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设施设备维护检查和员工安全生产培训,严防节日前后因员工思想松懈、麻痹大意引发事故。
二、切实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防范措施
(一)落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施工单位要建立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专门台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要熟悉相关内容,并将文件、会议精神及企业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到安全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对新进、转岗一线操作工人进行“三级”教育。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159)等规范文件,开展全面梳理和排查,查找问题和隐患,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
(二)强化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措施。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施工单位要对照规范标准的要求,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做好现场隐患的排查治理,不断提高安全防护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的水平。
(三)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管力度。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等相关规定,检查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工、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坍塌、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火灾、深基坑、高切坡、人工挖孔桩、高大模板、悬挑脚手架、外电保护、梁板墙柱同时浇筑混凝土和临时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建档、上报、论证等各项制度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城市地下供水、排水、供气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和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及全过程风险防控情况等都要一一检查排查。
(六)强化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各项施工防火安全措施和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岗位职责,施工现场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施工现场特殊部位防火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落实专职监控责任管理,开展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等情况;制定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灭火救援应急疏散的演练等。
三、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值守准备
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强化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集中宣传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要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防脱岗、漏岗;要严格落实事故信息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坚决禁止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要做好各种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及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及时有效科学处置。要加强舆情监测监控,发现相关舆论热点要立即核实,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防止负面炒作,维护社会稳定。
请各单位于10月8日前将工作总结(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文档)报送县质安站。联系人及电话:邓如意,0773-4822803,187773787**79。
全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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