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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保障性住房实行并轨运营管理

2015-08-30 18:16     来源:全州县人民政府     作者:全州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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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州县保障性住房实行并轨运营管理

    为贯彻落实住房保障惠民政策,完善全州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运营及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1号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营管理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 号)及《桂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政〔2014〕8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出台了《全州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开始实行全州县保障性住房实行并轨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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