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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州县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5-14 10:05     来源:全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全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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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全州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125

全州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适应三房并轨后统一运营管理,破解保障性住房退出难题,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对象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优先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享受低保且审批类别为低保B类及以上的;

2.孤寡老人:60岁以上的老人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3.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为重点优抚对象、军烈属、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19541031日前参军)、原国民党抗日老兵的;

4.申请人或家庭成员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

5.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中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人的或身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6.需要拆迁安置的危旧国有直管公有住房的承租户,县重大项目需要拆迁安置的承租户;

7.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8.A类保障对象优先于B类保障对象分配。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家庭不实行公共租赁实物配租

1.申请人本人或配偶已享受政策性住房待遇的;

2.因违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致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2m²的;

3.其他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

二、配租及租金标准

(一)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投资建设单位可在最高限价范围内自行确定实际执行的租金标准。

(二)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房屋所在地以栋为单位分楼层分别实行不同的租金标准,并按房屋使用面积计收租金。各有关单位按照《全州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全政发〔201526号文)中“全州县中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缴纳系数表”提出分配方案和计算分户租赁租金报县住建局核准后实施。对本方案执行期间新产生的公租房房源,可参照《全州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见附件1)所明确的相关区域租金标准执行。

三、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对象实行租金优惠政策

(一)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为孤寡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重大疾病、见义勇为、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19541031日前参军)、原国民党抗日老兵的,免交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二)城镇低保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倍(含1倍)低收入线的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低收入1-1.5倍(含1.5倍)的低收入家庭分别减免60%40%20%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四、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的,仍按原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执行。合同期满后,按新标准执行。

五、本方案自201611日起施行,原《全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州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政发〔201031号)同时废止。

附件:1.全州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2.全州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楼层差价计算办法

附件1

全州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一、全州县中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明细表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减免对象

租金

档位

缴纳

系数

减免

低保家庭

1

0.4

60%

低收入家庭

2

0.6

40%

中低收入可支配收入为低收入线1-1.5倍(含1.5倍)

3

0.8

20%

中低收入可支配收入为低收入线1.5-2.0倍(含2.0倍)

4

1

0

二、全州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明细

(一)江南车站、城北五里排、冯云山片区租金收取表

收取标准:8m²×70%5.6m²×0.42.24m²

保障对象类别

楼层

缴纳系数

收取金额

1

16

0.4

86

2

97

345

108

2

16

0.6

129

2

145

345

162

3

16

0.8

172

2

194

345

216

4

16

1

215

2

241

345

268

(二)水泥厂、石油站片区租金收取表

收取标准:7m²×70%4.9m²×0.41.96m²

保障对象类别

楼层

缴纳系数

收取金额

1

16

0.4

75

2

84

345

94

2

16

0.6

112

2

128

345

141

3

16

0.8

150

2

169

345

188

4

16

1

218

2

226

345

235

(三)高楼脚、城南AB区租金收取表

收取标准:6m²×70%4.2m²×0.41.68m²

保障对象类别

楼层

缴纳系数

收取金额

1

16

0.4

66

2

73

345

81

2

16

0.6

99

2

110

345

122

3

16

0.8

132

2

147

345

162

4

16

1

165

2

183

345

202

(四)工业园区等片区租金收取表

收取标准:6m²×70%4.2m²×0.41.68

保障对象类别

楼层

缴纳系数

收取金额

1

16

0.4

45

2

50

345

55

2

16

0.6

68

2

75

345

82

3

16

0.8

90

2

100

345

110

4

16

1

112

2

125

345

138

附件2

全州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楼层差价计算办法

1楼、6楼执行低标准价

2楼执行平均价

3楼、4楼、5楼执行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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