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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财采决字[2019] 3号
投诉人:中科数字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15号院7号楼4层501-18
邮编编码:100036
法定代表人:陶慧丽
被投诉人1: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环城西一路37号三楼
被投诉人2:同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023号5楼6039室
本局收到投诉人中科数字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对“全州县协同办公OA系统采购(项目编号:GXXZGL2018-35)”的投诉书。
投诉事项:
根据“同略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价格与其他投标人的价格相对比差距较大,价格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会导致最低价中标竞争,呈现出良者退出和劣者胡来困局,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请求提供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证明材料。
处理决定:
针对投诉人提出的投诉事项,经调查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处理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人中科数字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对“全州县协同办公OA系统采购(项目编号:GXXZGL2018-35)”的投诉。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全州县人民政府或者桂林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全州县财政局
2019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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