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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卫生院、卫计办,县直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全州县卫生健康系统资金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全州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30日
全州县卫生健康系统资金监管专项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确保资金安全底线,增强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三起卫生健康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于7—9月在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开展资金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持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紧紧抓住财务管理不规范,对干部监督管理缺失等问题不放,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健康安全运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州县卫生健康系统资金监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赵瑞文 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唐小元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铁军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志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县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李樱枝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良忠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长
张 玲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成 员:蒋心红 县卫健局党政办主任
唐能昭 县卫健局财务股股长、乡镇会计结算中心主任
唐志娟 县卫健局人事股股长
郑照明 县卫健局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股长
蒋君梅 县卫健局体制改革股股长
蒋雁军 县卫健局疾病预防控制股股长
罗 俊 县卫健局医政医管中医股股长
蒋方成 县卫健局基层卫生健康股股长
唐思嘉 县卫健局科教宣传股股长
唐崇源 县卫健局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股长
唐桂凤 县卫健局老龄健康股股长
唐际丽 县卫健局妇幼健康股股长
赵爱华 县卫健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股长兼局项目办主任
谢 雯 县卫健局艾滋病防治股股长
蒋纪东 县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
伍祖平 县红十字会秘书长
唐全钢 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黄亚华 县卫健局核算中心会计
蒋绍荣 县卫健局核算中心会计
蒋国玉 县卫健局核算中心会计
廖 琳 县卫健局核算中心会计
龙吉荣 县卫健局核算中心会计
俸福波 县卫健局核算中心会计
俞军艳 县卫健局核算中心会计
奉国英 县卫健局核算中心会计
县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主要负责人
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卫计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办公室,由张玲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局办公室、财务股、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情况汇总及日常事务。
三、分组分工
总组长:赵瑞文
负责全系统资金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全盘工作。
第一组组长:唐小元
成员:奉国英、黄亚华及规划信息股、疾控股、老龄股相关人员
负责督查县中医医院、县疾控中心、文桥镇中心卫生院、文桥镇卫生计生办(服务站)、庙头镇卫生院、庙头镇卫生计生办(服务站)、黄沙河镇中心卫生院、黄沙河镇卫生计生办(服务站)、永岁镇卫生院、永岁镇卫生计生办(服务站)。
第二组组长:杜铁军
成员:蒋绍荣、蒋国玉及医政医管股、中医股、体改股、爱卫办相关人员
负责督查县人民医院、咸水镇卫生院、咸水镇卫生计生办(服务站)、绍水镇中心卫生院、绍水镇卫生计生办(服务站)、才湾镇卫生院、才湾镇卫生计生办(服务站)、两河镇卫生院、两河镇卫生计生办(服务站)。
第三组组长:刘志
成员:廖琳、龙吉荣及综合监督和职业健康股、艾防股、计生协会相关人员
负责督查县卫生计生监督所、蕉江瑶族乡卫生院、蕉江瑶族乡卫生计生办(服务站)、安和镇卫生院、安和镇卫生计生办(服务站)、凤凰镇卫生院、凤凰镇卫生计生办(服务站)、石塘镇中心卫生院、石塘镇卫生计生办(服务站)。
第四组组长:李樱枝
成员:俸福波、俞军艳及基层卫生健康股、妇幼股、家庭发展股相关人员
负责督查县妇幼保健院、东山瑶族乡卫生院、东山瑶族乡卫生计生办(服务站)、白宝乡卫生院、白宝乡卫生计生办(服务站)、枧塘镇卫生院、枧塘镇卫生计生办(服务站)、全州镇卫生院、全州镇卫生计生办(服务站)。
第五组组长:张玲
成员: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科教培训股、红十字会、项目办
负责督查大西江镇卫生院、大西江镇卫生计生办(服务站)、龙水镇卫生院、龙水镇卫生计生办(服务站)、洗马塘卫生院。
第六组组长:蒋良忠
成员:监察室相关人员
负责督查各组督查工作。
四、整治工作步骤和措施
为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健康运行,定于2020年7—9月开展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资金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7月1—25日)
各卫生健康单位要成立资金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机构,要责任到人、具体到点,认真组织对本单位涉及资金管理(包括政府采购)的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关键岗位设置情况、重点人员工作生活状态情况、印鉴使用管理情况、银行账户资金情况(含支付宝收费、微信收费、自助挂号缴费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好整改台账,整改台账要明确人员、措施、时限,并报单位资金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机构审定。
(二)组织集中整改(2020年7月26日—8月20日)。
各卫生健康单位对照本单位整改台账,逐条进行整改“销号”。整改情况要报单位资金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机构审核,并提交单位党组织审议后报局机关备案。
(三)抽查核验(2020年8月21日—9月30日)。
8月21—31日,对全系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集中整改情况抽查核验;9月1—20日,市卫生健康委对辖区内集中整改情况抽查核验,并将全市集中整改情况(附整改台账)上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9月21—30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对市县集中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核验,对抽查核验发现自查自纠工作不认真的单位及领导和财务负责人等进行问责并全区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紧抓实专项整治工作,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好“一岗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紧抓实整治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上。紧盯任务,倒排工期,不得避重就轻、敷衍应付,坚决防止走过场。对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彻底整改,做到问题不查清坚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坚决不放过,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材料汇总上报。各卫生健康单位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好整改台账,整改台账要明确人员、措施、时限,并报单位资金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机构审定后,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上报局办公室邮箱:qzxwsj@126.com。
六、强化组织纪律
一、各督导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整治行动纪律,轻车简行,不准迟到、早退、请假,检查期间绝不允许饮酒。受检单位严禁违规超标接待、异地接待。
二、要强化对开展资金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的督导指导,同时,强化宣传引导,挖掘工作亮点,营造专项整治工作良好氛围。对抽查核验发现自查自纠工作不认真的单位及领导和财务负责人等进行问责并全县通报。
附件:资金监管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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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监管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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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 填报人及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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