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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卫字〔2020〕32号 关于印发2020年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项目工作规范的通知

2020-06-18 17:25     来源:全州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全州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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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计办局机关相关股室:

现将《2020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项目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全州县卫生健康局

2020618    

2020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项目

工作规范

一、项目目标

建立健全人口监测机制,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及时掌握出生、死亡、流动迁移情况,提高覆盖率和准确率,充分发挥全员人口数据库作为全民健康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作用,为评估生育政策效果、研判人口形势、推进健康全州建设和完善人口发展战略提供支撑。

二、服务对象和范围

(一)对象。辖区内常住人口。

(二)范围。18个乡()

三、服务内容

(一)村(居)卫生计生专(兼)职人员结合日常卫生健康服务,及时采集、核对辖区全员人口基础信息,登记人口信息,协助完成信息的录入及更新。

(二)村(居)卫生计生专(兼)职人员根据上级反馈以及部门共享获得的人口变动信息,及时核实确认和登记,并完成全员人口基础信息的录入或更新。

四、服务要求及流程

(一)采集和更新信息内容村(居)卫生计生专(兼)职人员是全员人口监测的信息采集源头。完成《全员人口信息调查表(人口基本情况)》、《全员人口信息调查表(死亡信息)》、《全员人口信息调查表(妇女生育史》以及《生育登记及出生信息》4张国家法定统计报表的信息收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施无纸化在线登记。其工作要求如下:

1.采集全员人口基本情况以及生育、死亡等信息,每月更新1次;

    2.根据上级部门反馈,对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共享信息及卫生健康系统内部信息进行比对核实,每半年一次。

()信息采集流程

1.村(居)卫生计生专干通过服务、共享等方式定期采集更新有关全人口监测内容,按要求将有关数据报至乡()卫生计生办公室。

2.()卫生计生工作人员审核后将合规数据通过有关系统报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于不合规数据返回村居进行核实更正。

3.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有关信息逐级报至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省级汇总后按要求报送国家。

五、项目组织保障

(一)资金使用对象村(居)卫生计生专(兼)职人员对全员人口信息进行收集、登记、更新、录入等环节的支出。

(二)明确职责

1.国家卫生健康委、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项目的规划、指导、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估。

2.县卫生健康负责人口监测信息化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和管理、数据开发使用等工作。

3.村(居)卫生计生专(兼)职人员按照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求开展工作,负责源头数据质量

六、项目考核指标

(一)全员人口覆盖率计算公式:全员人口登记人数占上年度本区域内常住人口数的比例。

常住人口覆盖率=全员人口库登记常住人口数/国家统计局发布常住人口数×100%

死亡登记覆盖率=全员人口库登记死亡人数/国家统计局发布死亡人数×100%

出生登记覆盖率=全员人口库登记出生人数/国家统计局发布出生人数×100%

(二)全员人口信息准确率计算公式:全员人口信息准确率=主要指标(身份证)准确的人数/登记人员总数(公安部门系统内登记总数)×100%

七、项目考核与评估

(一)制定评估方案,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评估。依托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一期项目人口统筹管理业务应用平台,促进人口信息校核共享,对各地全人口监测工作进行评估。

(二)定期组织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三)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按时拨付资金,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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