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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卫生院:
根据《2018—2020年全区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工作实施方案》(桂卫基层发〔2018〕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20〕7号)、《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市卫基卫〔2020〕1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年全州县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招生人数及招生院校
根据自治区统一安排,2020年桂林市计划招收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280人,分配给我县14个招生名额(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名额,则根据报名情况择优推荐)。培养专业为农村医学,学制3年,以全日制形式进行普通中等医学学历教育。
全州县生源就读于桂林市卫生学校(联系人:林诚,电话:0773—3890904)。
生源条件
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初中或高中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政府办村卫生室无乡村医生执业或乡村医生年龄超过55岁的行政村生源优先录取;中考成绩五等(或C+)以上的初中应届毕业生、高中毕业生优先录取;有相关工作经验,无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医学学历的优先录取。
招生时间
招生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如招生进度因新冠疫情延缓,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将适当延长招生时间)。
四、招生程序
按照自愿报名、集体研究、择优推荐、签订协议、备案管理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一)推荐报名
参加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的人员由个人自愿申请,填写《县(市、区)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推荐表》一式三份,经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推荐,到乡(镇)卫生院审核,乡(镇)卫生院根据辖区村委卫生室村医空缺情况进行择优推荐,乡(镇)卫生院审核时须报名人员提交如下材料:1.应届高中、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中考、高考准考证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往届高中(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高中、初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经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推荐盖章的《县(市、区)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推荐表》。
特别提醒:报名审核时年龄未满16周岁的须由一名家长陪同参加报名审核,并提供家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乡(镇)卫生院审核时间:2020年7月20—31日。
乡(镇)卫生院将择优推荐人员推荐表一式三份及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一并汇总报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审核,县卫生健康局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分配的名额数再次择优推荐,填写《2020年桂林市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信息表》上报市卫生健康委。
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审核时间:2020年8月21—31日。
负责单位:全州县卫生健康局。
(二)招生录取
市卫生健康委将审核后的《2020年桂林市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信息表》报桂林市卫生学校,由桂林市卫生学校按规定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时间:2020年9月1—30日。
负责单位:桂林市卫生学校。
(三)开学报到时间。
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报到地点:民主路万寿巷10号(桂林卫校民主路校区)。
负责单位:桂林市卫生学校、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五、学费、生活费安排
(一)学费。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由自治区财政按照有关标准实行免学费补助。
(二)生活费。根据《关于明确桂林市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定额生活补助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卫基卫〔2018〕33号)要求,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按照每人每学年补助9个月(根据每学年实际就读时间确定)、每月补助3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补助,叠彩、秀峰、象山、七星、雁山等五城区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和城区财政按1:1比例分担,其余县(市、区)所需资金自行承担。生活费补助资金于每学年结束前划拨至培养院校,由培养院校发放给医学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乡(镇)卫生院要积极组织推进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优先覆盖贫困地区乡村医生“空白村”,确保每个政府办村卫生室至少有一名乡村医生。
(二)扩大宣传覆盖。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强招生宣传工作,将招生通知下发到各村委。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村卫生室订单定向招生政策。
附件:关于印发2018—2020年全区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18〕11号)
全州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8日
全卫字〔2020〕25 号 关于做好2020年全州县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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