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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才湾镇驿马村委挖山取砂和河床取沙信访件的调查处理报告
桂林市生态环境局:
市局于2020年9月24日和10月26日批转的关于“强烈要求查处全州县才湾镇驿马村挖山取沙的不法团伙”和“强烈要求政府查处破坏河床挖山取沙的违法团伙”群众投诉件已收悉。关于群众反映的“非法挖山取沙,破坏河床挖山取沙,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到自然资源、水利两个部门和才湾镇政府,根据部门职责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及时发函将群众信访件分别转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和才湾镇政府处理。根据相关单位函复意见,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处理情况
(一)关于群众反映的“非法挖山取沙,破坏生态环境”问题;针对不法人员盗采山砂现象,由地方政府牵头组成联合执法力量对非法开采山砂现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本着“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的原则,自2020年初至今已依法处理了15起非法盗采山沙案件。经多部门联合巡查打击,目前在驿马村委巡逻已未发现盗采山沙的现象出现。
(二)关于群众反映的“打着清理河道的幌子,非法采砂,破坏河床”问题;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对才湾镇辖区内六个河道疏浚标段进行公开竞标,拍卖乡镇有关堵塞河道的清理权。群众反映的才湾镇驿马村段河道也在此拍卖的清理河道范围内。
由于相关的河道疏浚手续尚不完善,自2020年5月15日起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各地方辖区内拍卖的河道疏浚标段全部暂停作业,及时完善相关手续,编制河道疏浚可研报告及实施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工。目前相关部门正按县政府的要求,组织联合执法力量,对河道非法采砂现象进行严密的监管,才湾镇驿马村段河道已停工,正在进行整改及完善相关手续。
特此报告。
桂林市全州生态环境局
2020年 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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