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活动日历 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社会公益事业 > 环境保护领域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桂林市全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18日 作出的广西鼎固经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锰渣无害化处理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6-03-18 17:12     来源:桂林市全州生态环境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桂林市全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18日

作出的广西鼎固经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锰渣无害化处理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及链接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1

关于《广西鼎固经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锰渣无害化处理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全环管表字

〔2026〕7号

7.关于《广西鼎固经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锰渣无害化处理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2026.3.18

广西鼎固经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工业集中区城西基地A区

广西昊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4816017,通讯地址:全州县桂黄中路132号全州县人民政府(旧址)桂林市全州生态环境局。邮编:541500。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