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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所,局机关相关股室、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全州县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全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1日
全州县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全州县招生考试委员会《2023年全州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全州县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瑶宇 局长
副组长:唐世景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唐祖华 食品餐饮监管股股长
唐新忠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郭弘捷 执法一中队负责人
唐光宏 协调应急股股长
唐仲生 食品餐饮监管股副股长
蒋宝林 东门市场监管所所长
滕 浩 城区市场监管所所长
唐 晖 火车站市场监管所所长
奉小茹 永岁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罗 铮 枧塘市场监管所所长
刘林春 协调应急股副股长
蒋德龙 火车站市场监管所协助负责人
王春荣 城区市场监管所副所长
蒋常文 东门市场监管所协助负责人
李春明 城效市场监管所副所长
邓丽霞 食品餐饮监管股工作人员
唐玉意 火车站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
蒋 珍 东门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
邓玉珍 东门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
赵仰位 城区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
滕 芸 执法一中队工作人员
唐利云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
蒋东芳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餐饮监管股,唐祖华、唐仲生负责食品安全保障组织协调工作,联系电话:18978309607。
二、工作内容
(一)检查时间
1.高考检查时间:2023年6月6日-8日
2.中考检查时间:2023年6月23日-26日
(二)检查单位
1.全州县高级中学食堂、全州县第二中学食堂(高中部)、全州县第三中学食堂、全州县城西中学食堂、全州县高级中学补习班食堂、全州县背篓人家饭店、桂林临龙餐饮有限公司(原老乡亲酒家)、全州县北乐门餐饮部;
2.各高、中考就餐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店。
(三)检查重点
1.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要压紧压实学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经营主体责任,联合教育部门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督促学校食堂切实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规范原料进货查验、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且明确每个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和要求;
2.场所卫生情况。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场所的地面是否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墙壁和门窗是否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是否无霉斑、无灰尘;场所内是否无有害生物活动迹象;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物品是否表面清洁;
3.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重点检查防“四害”、冷藏冷冻、加热保温、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满足需求并正常运转;
4.食品原料合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稳定、合规的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食品经营场所内的食品及原料是否处于保质期内、感官性状正常;是否及时废弃腐败变质食品;生活饮用水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5.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是否落实晨检制度;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是否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6.人员规范操作情况。重点检查从业人员是否规范穿戴工作服、佩戴口罩和洗手消毒;加工制作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做到食品和工用具生熟分开,熟制食品烧熟煮透;每餐成品是否按规定进行留样;
7.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具有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的餐(饮)具专用清洗消毒水池;消毒后的餐(饮)具是否存放在清洁、专用、密闭的保洁设施中,并有明显区分标识;使用敞开式的货架存放餐(饮)具的,是否采取防护措施。
三、分组安排
为确保高考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时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我局按高考就餐点成立8个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各就餐点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1小组:唐祖华、蒋宝林,罗铮,负责全州县高级中学食堂;
第2小组:唐仲生、赵仰位、邓玉珍,负责全州县第二中学食堂(高中部);
第3小组:唐光宏、刘林春、蒋珍,负责全州县第三中学食堂;
第4小组:唐晖、蒋德龙、滕芸,负责全州县城西中学食堂;
第5小组:滕浩、王春荣,负责全州县高级中学补习班食堂;
第6小组:李春明、邓丽霞,负责全州县北乐门餐饮部;
第7小组:奉小茹、蒋常文,负责全州县背篓人家饭店;
第8小组:郭弘捷、唐玉意,负责桂林临龙餐饮有限公司(原老乡亲酒家)。
中考期间,各基层所做好各辖区内中考就餐食堂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及校园周边餐饮店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餐饮股、执法一中队负责全县各中考考点学校食堂的督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所要督促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加强与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依法依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在高考、中考期间,要安排驻点监督员进驻为高考中考考生供餐的学校食堂,对供餐食堂实施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
(二)做好整改查处和应急处置工作。各所要加强对春季开学专项检查行动中发现存在问题学校的监督检查,“回头看”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屡次整改不落实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并向教育部门通报。
(三)加大宣传引导。加强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以及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普及食品选购、餐食选择等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学生和家长科学饮食消费,提倡分餐或使用公勺公筷。增强广大考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广大考生饮食安全。
附件:1.2023年全州县高考期间考生就餐点驻点监督检查人员安排表
2.全州县2023年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3.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学校食堂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4.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统计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2023年全州县高考期间考生就餐点驻点监督检查人员安排表
|
序号 |
学校名称 |
就餐地点 |
就餐人数 |
驻点 人员 |
驻点负责人 |
联系方法 |
备注 |
|
1 |
全州县 高级中学 |
全州县高级中学食堂 |
1390 |
唐祖华 蒋宝林罗 铮 |
唐祖华 |
18978309607 |
|
|
2 |
全州县 第二中学 |
全州县第二中学食堂 (高中部) |
836 |
唐仲生 赵仰位邓玉珍 |
唐仲生 |
13517536856 |
|
|
3 |
全州县 第三中学 |
全州县第三中学食堂 |
360 |
唐光宏刘林春蒋 珍 |
唐光宏 |
15077319980 |
|
|
4 |
全州县 城西中学 |
全州县城西中学食堂 |
1150 |
唐 晖蒋德龙滕 芸 |
唐 晖 |
13878340130 |
|
|
5 |
全州县 高级中学 |
全州县高级中学补习班食堂 |
498 |
滕 浩 王春荣 |
滕 浩 |
13507836396 |
|
|
6 |
全州县 庙头中学 |
全州县背篓人家饭店 |
60 |
奉小茹蒋常文 |
奉小茹 |
18277129043 |
|
|
桂林临龙餐饮有限公司(原老乡亲酒家) |
137 |
郭弘捷唐玉意 |
郭弘捷 |
18277384623 | |||
|
7 |
全州县 石塘中学 |
全州县北乐门餐饮部 |
267 |
李春明邓丽霞 |
李春明 |
18877390332 |
附件2
全州县2023年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中高考期间(以下简称“中高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参考人员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全州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工作顺利的进行,局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成立“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中高考”期间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有关情况,负责与各有关职能部门的通报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瑶宇 局长
副组长:唐世景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唐祖华 食品餐饮监管股股长
唐新忠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郭弘捷 执法一中队负责人
唐光宏 协调应急股股长
唐仲生 食品餐饮监管股副股长
蒋宝林 东门市场监管所所长
滕 浩 城区市场监管所所长
唐 晖 火车站市场监管所所长
奉小茹 永岁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罗 铮 枧塘市场监管所所长
刘林春 协调应急股副股长
蒋德龙 火车站市场监管所协助负责人
王春荣 城区市场监管所副所长
蒋常文 东门市场监管所协助负责人
李春明 城效市场监管所副所长
邓丽霞 食品餐饮监管股工作人员
唐玉意 火车站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
蒋 珍 东门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
邓玉珍 东门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
赵仰位 城区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
滕 芸 执法一中队工作人员
唐利云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
蒋东芳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餐饮服务监管股,联系电话:18978309607,办公室组成员:唐祖华、唐光宏、唐仲生、刘林春。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预案。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协调事发地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现场处置和应急保障组二个工作组。
1、现场处置组:由驻点保障人员组成,组长由唐世景副局长担任。主要职责是深入所管辖餐饮单位现场,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必要时在现场抽样检验,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封存、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依法实施行政监督,监督现场有毒有害食品的处理。
2、应急保障组:由餐饮股、应急协调股、办公室等人员组成,组长由唐世景副局长担任。主要职责制定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件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领导小组成员随时待命,开展“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加强与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联系,确保及时检验检测、医疗救治等工作。
二、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中高考”期间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保障参考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二)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的原则。
(三)坚持依靠科学技术支撑,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处理,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四)坚持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件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的原则。
四、预测与预警
“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加强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监测和监管,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五、应急处置
(一)启动应急预案
1、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控制事态,按要求做好信息报告。根据食品安全事件的规模、程度以及应急处理的需要,及时请县政府和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必要的技术和物质支持。
2、事件处理超出本局应急处理范围或者根据事件发生情况和事件严重程度,建议县政府启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或者建议报请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事件调查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事件处理中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监管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事件的具体调查处理;
2、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控制措施,查处违法行为;
3、提出职责范围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三)责任追究
调查食品安全事件,除了查明事件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情况,并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四)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件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件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对事件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五)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善后处理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总结事件处理经验、教训,改进工作的措施,完成应急处理总结报告,报县政府和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报告时限
县市场监管局在知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后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件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七)扩大应急
当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上报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八)应急结束
食品安全事件隐患或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事件处置工作终结。领导小组应在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终止应急工作建议,报告县政府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六、后期处置
督促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单位认真吸取教训,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在食品安全事件处置过程中,未履行职责,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七、信息发布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承担辖区“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等工作,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县政府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附件3
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学校食堂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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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学校食堂 | |
|
检查 食堂数 |
发现问题 食堂数 | |||
|
一 |
管理制度执行 情况 |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
||
|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符合《食品安全法》《广西食品安全条例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
》 |
|||
|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且明确每 个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和要求 |
||||
|
采取错峰取餐、就餐,避免师生扎堆用餐。 |
||||
|
二 |
场所物品清洁 情况 |
食品经营场所的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 |
||
|
墙壁和门窗无污渍、无灰尘 |
||||
|
天花板无霉斑、无灰尘 |
||||
|
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物品表面清洁 |
||||
|
三 |
设施设备运转 情况 |
防“四害”设施正常运转 |
||
|
冷藏冷冻设施正常运转 |
||||
|
加热保温设施正常运转 |
||||
|
清洗消毒设施正常运转 |
||||
|
四 |
食品原料合规 情况 |
建立稳定、合规的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安全可追溯 |
||
|
食品经营场所内的食品及原料处于保质期内、感官性状正常 |
||||
|
及时废弃腐败变质食品 |
||||
|
生活饮用水符合卫生要求 |
||||
|
五 |
从业人员健康 情况 |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 |
||
|
落实晨检制度 |
||||
|
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 员,必须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
|
六 |
人员规范操作 情况 |
按照规范穿戴工作服、佩戴口罩和洗手消毒 |
||
|
做到食品和工用具生熟分开,熟制食品烧熟煮透 |
||||
|
按规定进行留样 |
||||
|
七 |
清洗消毒情况 |
具有专用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 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 |
||
|
消毒后的餐饮具是否存放在清洁、专用、密闭的保洁设施中 并有明显区分标识 |
, |
|||
|
使用敞开式的货架存放餐饮具,要采取防护措施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 4
2023 年高考中考期间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统计表
|
项目 |
单位 |
统计数 | |
|
高考、中考考点学校食堂数 |
家 |
||
|
检查高考、中考考点学校食堂数 |
家 |
||
|
驻点保障家数 |
家 |
||
|
责令整改 |
家 |
||
|
已完成整改 |
家 |
||
|
责任约谈 |
家次 |
||
|
立案查处 |
起 |
||
|
其中:警告 |
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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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 |
万元 |
||
|
罚款 |
万元 |
||
|
没收违法所得 |
万元 |
||
|
吊销许可证 |
个 |
||
|
查封或销毁涉案食品 |
公斤 |
||
|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
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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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源性疾病事件 情况 |
发生起数 |
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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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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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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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