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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扶领字[2017]27号关于公布全州县2017-2020年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的通知

2017-04-07 08:33     来源:全州县扶贫办     作者:全州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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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公布全州县2017-2020年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

根据2016年10月2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黄世勇在全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妇联、区联社《关于稳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补充通知》(桂开办2016177号)和《关于利用扶贫小额信贷合作或委托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开办发2016188号)的相关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初审后提交的企业、合作社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认定广西徐七二食品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合作社为全州县2017-2020年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布,有效期自2017年04月至2020年04月。

推进产业化扶贫,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是关键。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妇联、区联社《关于稳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补充通知》(桂开办2016177号)和《关于利用扶贫小额信贷合作或委托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开办发2016188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服务,对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所需的扶贫贴息贷款,要优先列入扶贫贴息贷款年度项目计划给予支持;对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原料基地覆盖到的贫困村,要优先安排贫困村产业发展补助资金扶持贫困农户发展原料生产,切实推进产业化扶贫。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要完善与贫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为贫困农户增收,解决温饱作出更大贡献。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的动态监督。对在监测中不符合条件的,对未能履行文件相关规定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扶贫责任等情况,要适时进行调整,同时可以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到户增收项目进行调整。

附件:2017-2020年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名单

全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4月6日

附件:

2017-2020年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名单

1. 广西徐七二食品有限公司

2. 全州县森太农牧开发有限公司

3. 桂林微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 广西全州洪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5. 全州县方舟富硒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6. 桂林九提香米业有限公司

7. 全州县咸水虹桥米业有限公司

8. 全州县海洋坪生态养殖场

9. 全州县绿淼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10. 桂林全州县洋田粮油有限公司

11. 桂林全州县甘滋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2. 全州县石塘镇大井百香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13. 全州县新军生态菌家庭农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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