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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全州县雨露计划政策

2024-05-13 17:50     来源:全州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蒋显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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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助对象:我县脱贫家庭(含2014、2015年退出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中,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劳动力。

二、补助条件及补助标准:属于2016年以来脱贫户的学生和参加短期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劳动力,执行自治区统一补助标准;属于2014、2015年退出户的,执行差异化补助,补助标准由各县自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学生和劳动力在消除风险前,雨露计划执行自治区统一补助标准;在校就读期间新纳入或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可按自治区统一补助标准享受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至完成当前学段。

培训类型

补助条件

自治区统一补助

标准

差异化补助标准
(县自定)

职业学历教育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

每学期补助

1500元/生。

每学期补助

1200元/生。

文秀巾帼励志班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就读于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文秀巾帼励志班的女学生。

每学期补助

2000元/生。

每学期补助

1600元/生。

县乡村振兴局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16—60周岁的劳动力可参加县乡村振兴局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

每人每期3000元,结算给培训机构,以考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学员数为准

每人每期2400元,结算给培训机构,以考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学员数为准

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自主参加县乡村振兴局以外的单位主办的技能培训,获得国家承认并可在网上查证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劳动力。

一次性奖励

800元/人。

一次性奖励

640元/人。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劳动力。

参训农民补助

50元/人.天。

参训农民补助

50元/人.天。

三、补助审核发放流程

(一)职业学历教育补助流程。

对符合补助条件但未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学籍的学生,经村“两委” 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核实后,按上述程序报县乡村振兴局进行人工校正,落实补助政策,并及时更正信息。

(二)短期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请咨询所在地县乡村振兴局。

四、提高防骗意识

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资金的发放,经村、乡(镇)、县三级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县财政局或乡村振兴局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方式将补助资金一次性发放到户。

如果有人要求学生提供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请向所在地县乡村振兴局核实,不要轻意相信,谨防受骗。

五、学生要提供真实信息

脱贫家庭(含2014、2015 年退出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要主动与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联系,如实提供自己在校就读情况。对提供虚假学籍信息,骗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如果对政策存在疑问,可向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户籍所在地县乡村振兴局咨询。

本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 年1 月1 日至2025 年12 月31 日。执行期间,国家雨露计划政策有调整的,遵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如果对政策存在疑问,可向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县乡村振兴局咨询。

                                          全州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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