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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4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做好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现将《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办发〔2022〕8号)精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自治区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及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全国防灾减灾日”、“ 宣传周”活动方案,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填写《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重点活动项目一览表》(见附件1)和防灾减灾日活动联络员(见附件2),并于5月5日下班前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县减灾办。宣传周活动期间,各乡镇、各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横幅、标语、LED显示屏和门户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宣传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于5月17日前报送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含至少5张活动图片)。
联系人:李眉月,电话:4815293,电子邮箱:qzyjjzg@guilin.gov.cn。
附件:
1、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重点活动项目一览表
2、防灾减灾日活动联络员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4、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全州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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