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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天湖管委会:
我县天气转晴,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一些乡(镇)发生卫星热点,连续出现森林火情火警,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复杂。根据市森防指《关于全国两会和清明节期间开展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全国两会和清明节期间我县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切实做好迎检工作,经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森林防灭火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范围和方式
(一)时间:从2023年3月3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止。
(二)范围:在全县范围包括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有林景区等森林经营单位同步开展。
(三)方式:主要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台账与实地查看相结合,深入林区、村委一线开展明察暗访。
二、分组及责任区
第一组:县林业局
负责才湾镇、绍水镇、咸水镇、大西江镇、龙水镇、永岁镇、咸水林场、天湖国家湿地公园、五褔宝鼎自然保护区、海洋山自然保护区
组 长:胡艳春 县林业副局长
组 员:由县林业局业务骨干组成
第二组:县公安局
负责全州镇、黄沙河镇、庙头镇、文桥镇、东山乡、
白宝乡
组 长:邓治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组 员:由县公安局业务骨干组成
第三组:县应急局
负责蕉江乡、安和镇、两河镇、凤凰镇、石塘镇、枧塘镇
组 长:唐林明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组 员:由县应急局业务骨干组成
三、督导检查主要内容
(一)高火险期防灭火工作部署情况。检查各乡(镇)、相关单位防灭火工作部署情况。县发布禁火令期间,是否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是否研究部署重点时段、高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网格化管理。
(二)森林防火宣传开展情况。检查责任区以“3月宣传月”为抓手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情况。是否开展森林防火“五进”活动,开展“敲门行动”,向留守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进行精准宣传;是否在进山路口、村庄、景区、公路沿线等关键部位设置防火标识,营造浓厚森林防火氛围。
(三)野外火源管控情况。检查责任区和森林经营单位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是否严格落实用火审批制度,是否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采取相应措施,是否推广使用“防火码”微信小程序登记进山入林人员;高火险天气是否对重点林区路口设卡、守卡,组建并派出巡逻队伍进行巡山护林。
(四)扑火准备情况。检查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村(居)委森林防灭火应急队、村民小组森林防灭火巡查预警队备战备勤工情况,是否落实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相对集中及培训,是否储备相应扑火物资,开展扑火器具检修,确保队伍拉得出、打得了。
(五)值班值守情况。检查现任区和森林经营单位值守情况。是否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火情报送渠道是否畅通。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同志的工作要求,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充分认识特殊时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
(一)县应急局、林业局、公安局要积极做好迎检相关各项工作。按照市森防字[2023]4号文件精神(附件1),认真对标对表收集相关佐证材料,整理完善台账,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二)各检查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当地森防指,并于 4 月15 日前将督导检查情况书面材料及督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报县森防指办公室。
邮箱:qzxfmhb4816671@guilin.gov.cn ,联系人:全州县防火救灾监测中心,蒋青林 电话:4806671 。
(三)各督导检查组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附件:1.关于全国“两会”和清明节期间开展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市森防字[2023]4号)
2.督导检查情况登记表
全州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3年3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全州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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