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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州县人民政府审计局对我局2014-2015年度财政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2016年10月11日出具了有关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根据全州县人民政府审计局全审决[2016]2号审计决定书要求,2016年10月28日我局上缴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80000元。
二、根据全州县人民政府审计局全审报[2016]4号审计报告中的审计建议,整改如下:
1.我局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真实客观地反映我局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对非税收入的核算管理,杜绝滞留、截留财政收入。
2.我局加强对国家财经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纪律,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做好专项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工作,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局于2017年1月11日将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资金108万元退回全州县节能监察大队,实行专户管理和会计独立核算。
2017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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