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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接到《全州县人民政府审计局审计报告》《2018》6号后,大队领导非常重视。及时召集大队、中队领导和大队财务室人员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和领会《全州县人民政府审计局审计报告》,并对审计组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逐条对照讨论,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找出解决办法。现就《全州县人民政府审计局审计报告》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做出以下的整改:
〈一〉、针对审计局指出,滞留应当上缴的县财政收入36284.32元。
1、2016年末应缴财政款余额为:4284.32元,2015年以前年度因会计账务处理错误少缴纳规费收入为3965.94元,已在2018年1月17日上缴县财政,会计凭证号《60》;2015-2016年收入户利息收入318.38元。已在2018年1月17日上缴县财政,会计凭证号《54》。
针对审计局指出,2016年末其他应付款-租金余额为32000元,为2015年收取全州县路援施救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租金,未上缴财政,该笔租金已在2018年1月17日上缴县财政,会计凭证号《59》。
〈二〉、针对审计局指出,提高开支标准发放补助51300元,县城交通综合整治组提高开支标准发放加班及伙食补助51300元,该笔补助款已在2018年2月8日上缴全州县人民政府审计局账户,会计凭证号《19》。
〈三〉、针对审计局指出,提高开支标准划拨工会经费56322元。2016年2月由单位零余额账户,将按2015年7月至2016年度在职人员及协警人员工资2%提取的工会经费112644元转入该单位工会账户的问题,2018年单位民警及协警工会单位部分已在2018年1月9日由单位零余额户转入单位工会账户,会计凭证号《15》,2018年1月16日,由单位工会账户再转入单位基本户,会计凭证号《56》。
〈四〉、针对审计局指出,重复列支293040元,2015年扣取上交在职员工2014年10月-2015年12月职业年金、养老金共计293040元,经核实,该职业年金、养老金上缴保险所账面实际列支为586080元,重复列支293040元,全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该问题已经进行整改,调整有关会计账目。2018年1月31日会计凭证号〈63〉
〈五〉、针对审计局指出,少计固定资产999005.26元。
1、2016年2月,列支购打印机、电脑等固定资产合计11409元,2016年政法转移支出防控体系支出合计987596.26元(实际为黄沙河中队执法服务站维修工程、城北新区信号等控制系统等支出),合计999005.26元未计入固定资产。上述几项固定资产已在2017年12月31日会计凭证号〈1〉调增本单位固定资产。
针对审计局指出,少核减固定资产230000元,此项为全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车改革,并已按相关程序处置1辆蓝鸟牌车。账目价值为230000元,账面已核减处置固定资产,2017年1月31日会计凭证号〈126〉。
〈六〉、针对审计局指出关于自行处置车辆16辆,根据固定资产明细账反映,全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共有车辆36辆(含特种车辆9辆)账面价值为3126472元,经核实,现实有车辆为19辆,帐实不符车辆17辆。经核实,除其中1辆履行相关程序处置外,另外16辆账面价值1170600元已在该单位没有履行相关程序处置。
针对审计局支出的此项业务,是由于历史遗留下的问题及以前使用车辆时候未按正规手续办理入户,所以该16辆车未能按照正常报废手续进行账务处理。大队领导争取跟相关部门沟通,争取补办相关手续。
以上情况属实,大队财务在今后工作中会加强对相关财务制度的学习,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大队财务收支工作。同时对出现的问题做好进一步整改,严防类似情况发生。
全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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