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两河镇2020年村“两委”集体“三资”财务审计清账行动方案
为全面清理规范村级财务,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推进我县2021年村“两委”换届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全财基财〔2020〕1号关于印发《全州县2020年村(社区)“两委”集体“三资”财务审计清账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这次村“两委”(以下简称村“两委")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的是通过全面清理村集体掌握的资金、资产、资源及债权债务状况,核实“三资”底数,明确产权关系,为全县2021年村“两委”换届做准备。
二、“三资”清理工作的范围
本次清理的范围是对2017年村“两委”换届以来村“两委”集体“三资”和集体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村级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清理登记时点为2020年6月30日。
三、清理步骤
(一)成立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军生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吕敏婕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海波 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蒋生喜 两河镇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分队长
成员:黄新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何 瑜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邓宁杰 镇副镇长
陈文婧 镇人大副主席
唐雪华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群 镇党委委员
蒋述亮 镇党委委员
盘克明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王常德 镇财政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清理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赵海波 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常务副组长:何 瑜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 组 长:唐雪华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群 镇党委委员
蒋述亮镇党委委员
成员:刘自毫 田乾村党支部书记
郑太生 镇派驻田乾村工作队员
陆树发 下刘村党支部书记
黄 燕 镇派驻下刘村工作队员
廖跃美 鲁水村党支部书记
蒋彦松 镇派驻鲁水村工作队员
蒋德住 桂家村党支部书记
邓菊艳 镇派驻桂家村工作队员
邓崇斌 白水村党支部书记
邓建平 镇派驻白水村工作队员
邓建友 黄泥冲村党支部书记
张冬韵 镇派驻黄泥冲村工作队员
邓家友 百板洞村党支部书记
刘 辉 镇派驻百板洞村工作队员
邓和耀 厚桂村党支部书记
邓 杰 镇派驻厚桂村工作队员
廖辉胜 新富村党支部书记
蒋贤辉 镇派驻新富村工作队员
蒋德友 两河村党支部书记
经幸福 镇派驻两河村工作队员
廖基斌 上宅村党支部书记
刘艳斌 镇派驻上宅村工作队员
邓卯雄 大田村党支部书记
刘俊培 镇派驻大田村工作队员
刘柏发 美田村党支部书记
王琪璘 镇政府干部
蒋庆明 五桂岭村党支部书记
付彬生 镇国土村规站副站长
邓金生 源东村党支部书记
文泽忠 镇纪委副书记
陆先亮 上刘村党支部书记
邓春晖 镇政府干部
王隆林 镇政府干部
蒋 贤 镇财政所干部
刘 璐 镇财政所干部
各村委主任、报账员均为清理小组成员,配合清理小组完成村“两委”集体“三资”财务审计清账工作。
(二)开展清理工作(10月底前完成)
清理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1、自查。各村“两委”负责自查。由村“两委”班子成员组成自查小组,对村集体“三资”及债权债务逐项清理。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动态和管理情况;查明资源、资产实际数量及其权属。
2、登记。由村委自查小组按照全县统一的《2020年村“两委”集体“三资”自查登记表》(表一、二、三、四)对“三资”及债权债务逐项登记,清理一项登记一项。资金登记要注明收支的具体内容;资产、资源及债权债务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并出具每项形成的依据(票据、协议合同、管理办法、产权证书、确权证书等)。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依据要充分,做到不遗不漏。
3、核实。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组成5-7人核查小组,对自查小组提供的“三资”自查表逐项逐笔进行核实。重点对“三资”的数额、权属、台帐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三资”,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依据充分。核实无误后,参与核实人员要逐一在登记表上签字。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村委留存,一份核查组留存,一份用于公示。
4、公示。由核查小组将核实后的村集体“三资”登记表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核查组要安排人员和联系电话,接受群众的咨询和反映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凡在公示期间,群众对“三资”情况有异议的,都要重新核查,直至群众认可。对核查不清或有争议的“三资”,不得进入确认程序,列为“待处理问题”,上报乡(镇)清理组协调处理。
5、确认。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并形成会议纪要,村委根据自查、核查、公示过程和结果撰写自查总结。
6、上报。经过村民会议或村代表会议通过确认的“三资”自查登记表,由村自查小组、核查小组成员逐一签名后,连同附件资料(票据、协议合同、管理办法、产权证书、确权证书等)复印件(村委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确认会议纪要、自查总结的纸质版和影印件上报乡(镇)清理组审核,经乡(镇)清理组核定同意后,出具《村“两委”集体“三资”清查合格通知书》(格式见附件),村“两委”“三资”清理工作才算结束。“三资”清理未完成的村,不得启动换届工作。
(三)验收汇总(11月上旬完成)
以乡(镇)清理组为验收主体对村“两委”集体“三资”清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要督促限期整改;对合格的村委出具《村“两委”集体“三资”清查合格通知书》。
四、工作要求
开展村“两委”集体“三资”清理,是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是2021年村“两委”换届重要的基础工作。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在2020年10月底前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