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
姓名 |
邓先生 |
信息类属 |
咨询 | |
|
联系电话 |
主题 |
关于对居民养老政策的咨询 | ||
|
内容 |
群众来电反映,其家人即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从未缴纳过居民养老,现想要了解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是否可以办理一次性补缴业务,来电咨询。 | |||
|
提交时间 |
2023-02-0610:10:43 |
回复时间 |
2023-02-07 10:16:21 | |
|
回复内容 |
邓先生您好,您于2月3日提出的“关于对居民养老政策的咨询”的咨询问题,人社局答复如下: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根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参保人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未达规定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可以申请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您缴的养老保险费到经办机构账户后次月起发放养老待遇。县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联系您,并宣传了相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缴养老保险的好处。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 |||
|
回复部门 |
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