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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0-G1-240095-GXDH(重)-A分标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桂北初中教育教学装备项目(重)-A分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货物采购需求四、 图书馆图书、柜、架及阅览室桌、凳 第8项 RFID 安全门-单通道中“17、提供人员流量统计应用系统的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18、提供RFID安全门禁监控报警系统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19、提供RFID安全门禁监控报警系统测试报告,提供复印件。”,现予以删除。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货物采购需求 商务要求中“
|
付款方式 |
该项目计划三年内付清,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付合同总金额的40%,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的30%,剩余款项三年内付清余款,所产生利息中标方与业主协商议定。特别说明: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或银行贷款、或债券资金、或上级财政拨付资金,实际付款周期将根据资金落实情况调整付款时间和付款比例。请投标人自行考虑资金风险,如实际付款时间晚于计划付款时间及实际付款比例少于计划付款比例,中标人不得视为采购人违背合同约定。 |
”,现更正为:“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付4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付30%,剩余30%款项自项目验收之日起三年内付清余款。 |
”。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现更正为:详见附件《评标办法》新。
(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第十条 付款方式A分标:签订合同后,主要设备进场,付4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付30%,剩余30%款项自项目验收之日起三年内付清余款。特别说明: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或银行贷款、或债券资金、或上级财政拨付资金,实际付款周期将根据资金落实情况调整付款时间和付款比例,如实际付款时间晚于计划付款时间及实际付款比例少于计划付款比例,乙方不得视为甲方违背合同约定。”,现更正为:“第十条 付款方式A分标:签订合同后,主要设备进场后,付4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付30%,剩余30%款项自项目验收之日起三年内付清余款。”。
(5)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4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全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全州县城北新区桂北大道步行街25栋2楼)”,现更正为:“2021年04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全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全州县城北新区桂北大道步行街25栋2楼)”。
请按以上更正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3.更正日期:2021年04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lqz.gov.cn(全州县人民政府网)。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全州县桂北初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地 址:全州县桂北初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吴主任 联系方式:18778319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阳光花园65号
联系方式:0773-2858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艳红电话:0773-2858333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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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