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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直达资金拨付有关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全州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直达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对监控系统进行改造,先后完成了指标系统改造和支付系统改造工作。同时确立好各相关职能股室、预算单位的职责,明确分工,积极做好直达资金拨付的各项工作,为做好直达资金的拨付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直达资金收支情况
2023年1-5月,我县收到上级财政下达的直达资金指标120,494.92万元,累计拨付直达资金48,379.23万元,其中拨付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128.79万元,拨付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284万元,拨付就业补助资金1,100万元,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7,326.71万元,拨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1,733万元,拨付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000万元,拨付学生资助补助经费51.10万元,拨付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3,321.06万元,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7,605万元,拨付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54.90万元,拨付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96.84万元,拨付优抚对象补助经费980.34万元,拨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9,186.89万元,拨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501.41万元,拨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9.19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为切实做好直达资金的拨付工作,我县财政积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保障直达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我县财政部门在收到直达资金后,严格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管理工作要求,单独下达预算指标并打上相关标识后导入监控系统。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为支撑,加强对直达资金预算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助发放情况的监控,通过系统预警规则及时发现问题,保障直达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
(二)充分发挥直达资金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直达资金预算安排向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和就业、保基层政府工资及运转等方面进行倾斜,通过直达资金来促进落实好“六稳”“六保”任务。
(三)积极做好直达资金台账工作,对直达资金的支付使用做好最后的监督工作。对直达资金的支付使用尤其是惠企利民补助补贴的发放一定要发放到人民群众和企业手中,要确保将资金拨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将资金违规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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