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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全州县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实用技术培训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全州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1日
全州县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
实用技术培训实施方案
一、前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桂财规〔2021〕3号)以及国家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工作方针政策,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自治区财政厅等相关文件要求,在脱贫区域培育出创业能力强、示范作用明显,能实现群众增收,摸索乡村振兴的新路子。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帮扶和持续增收的奖励原则,聚焦脱贫村、脱贫人口以及带动农户增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作用,在全县70个脱贫村及易地搬迁安置点中,计划对6000户脱贫户开展一年产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围绕推动县级“5+2”、脱贫村“3+1”特色产业扩面提质增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方位、多轮次的产业技术培训。最终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创业致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圆满完成。
三、培训内容
(一)帮助脱贫群众选择产业。各乡镇结合县级“5+2”和村级“3+1”产业规划,结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帮助脱贫户科学选择适宜发展的特色高效产业;为已发展产业的脱贫户开展产业评估,对效益低、风险高、污染大的产业,特别是针对养殖列入禁食范围陆生野生动物的脱贫户,要积极引导转产,优化产业结构调整。
(二)开展产业实用技术培训。结合各乡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用分散授课、多媒体教学和实地指导等方式,开展特色产业实用技术培训,使脱贫群众了解、掌握一门实用技术,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言传身教,激发脱贫群众发展特色产业积极性。
(三)协调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及时了解脱贫户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问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产业发展小组或产业扶持牵头单位反映并寻求支持,要与产业扶持专家服务团保持常态化工作联络和技术对接,接受专家服务团的技术培训和到村到户巡回指导。
(四)拓宽脱贫群众信息渠道。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让脱贫村和脱贫群众了解当地扶持产业产品市场行情和产业发展规律趋势,加快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更新升级,促进脱贫户农产品顺畅销售,解决脱贫户农产品销售后顾之忧,化解脱贫户产业发展的市场风险。
四、进度安排
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实用技术培训活动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制订工作方案计划(2023年2—3月)。县产业发展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订 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实用技术培训活动工作方案,于4月9日之前报县产业发展组。
(二)组织开展培训服务(2023年4月—9月中旬)。根据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际,切实开展培训工作。县产业发展组各成员单位、各专家服务团要根据行业特点,主动对接、积极参与。
各乡镇、县产业发展组各成员单位要承上启下,统筹乡、村两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工作。2023年4月份开始每个月18日前,各乡镇、县产业发展组各成员单位将培训进度报县产业发展组。
(三)工作总结阶段(2023年11月下旬)。各乡镇、县产业发展组各成员单位在收集、整理资料的基础上,要从培训工作筹划、工作布置、工作开展、服务效果、经验教训等方面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 11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 10—20 张培训图片报送至县产业发展组。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县产业发展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际,结合本级产业培训,统筹本级培训经费,细化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专家服务团要积极主动对接传统媒体,应用今日头条、微信等新媒体,及时总结宣传科技服务工作成效、经验模式和工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产业发展组成员单位,要加强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整合培训项目和资金,多措并举解决培训所需人力、物力、财力等问题,为专家、技术人员参与培训服务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加强培训经费使用和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开支使用培训经费,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聚焦产业需求。各乡镇要聚焦县级“5+2”、脱贫村“3+1”特色产业需求,采取分散授课、多媒体教学和实地指导等形式,培训内容要覆盖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全部特色产业、每个特色产业的整个生产周期以及、加工销售等各个方面。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到中心村的安置点产业发展需求,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村入户开展培训指导。
(三)突出培训重点。针对全县各乡镇,要突出产业技能提升,广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脱贫群众技术和技能水平。
(四)加强宣传示范。加强对产业培训和疫情防控结合的工作宣传,充分利用工作简报、互联网、公告宣传栏、报刊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及时总结乡村振兴产业实用技术培训活动中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和效果,强化宣传示范带动作用。
(五)建立培训档案。做好培训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培训档案,按照“谁具体组织,谁负责收集整理档案”的原则抓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每项培训活动档案资料应包括通知、签到表、现场图片、技术资料等材料。
六、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全州县农业农村局
承办单位:采购桂林市第三方培训学校
培训时间:2023年3月至9月
培训地点:各乡镇脱贫村、易地搬迁点及重点村
培训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
资金预算表(暂定)
全州县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实用技术培训班费用包含:1.脱贫户脱产补助,2.专家培训费及住宿费,3.管理及交通费,4.场地费、伙食费,5.资料费、税费,6.整理报账档案资料费用,7.其他相关费用,总计:100万元(暂按70个脱贫村、易地搬迁点及重点村,全年培训6000人计,每次培训邀请2位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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