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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35号)要求,计划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对政务公开制度、质量、职能作用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增强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落实,加强突发公共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扎实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提质增效;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工作的具体举措。
二、加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管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以条目形式逐项细化分类,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三、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公开信息,让公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主动推送信息,搭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全州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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