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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35号)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20〕18号)以及《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政办〔2020〕21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我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基本原则,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建成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全局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公开工作机制、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重点领域标准指引。各股室要重点抓好重大建设项目、项目审批、节能评估和审查等相关事项的主动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应当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
(二)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要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
(三)提质量,全力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文件起草时要明确公开属性,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要及时公开。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定期梳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通过专栏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
(四)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实时发布政策性粮食收购等相关政策信息,并按照“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原则,认真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政策解读多元化,明确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创新特点、新旧差异、影响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等解读要素, 增加图文解读、案例说明的比例,提高解读质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增进沟通、凝聚共识。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及保密审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形式等逐级审查制,做好互联网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上网登记,严把信息公开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用语规范、表述恰当、格式准确、零出错率。
(二)加强业务培训。根据县政府会议及文件要求,强化与各相关股室的统筹协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业务培训,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确保各股室了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熟悉各项工作要求,熟练操作政府网站信息发布。
(三)细化责任分工。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协调推进。各责任股室要按照要求,梳理主动公开目录,开展职责内标准规范化建设,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全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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