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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精神,及全州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7月2日召开的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培训会的要求,全州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燃气经营许可核发”事项做了进一步优化,具体优化情况如下:
一、具体改革措施
1.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
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资质资格证书等材料。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验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全州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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