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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精神,及全州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7月2日召开的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培训会的要求,全州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的说明,具情况如下:
一、具体改革举措
1.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
2.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
2.构建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日常监管。
3.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信息公开。
全州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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