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活动日历 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栏目 > 历史专题 > 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州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优化情况说明

2021-12-31 10:30     来源:全州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熊娅婵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1〕29号)的文件精神,全州县应急管理局针对三个行政许可事项做了进一步优化,具体优化情况如下:

一、涉及改革事项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二、具体改革举措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1.按国务院统一部署,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2.优化了审批时限。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2个工作日。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1.按国务院统一部署,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2.优化了审批时限。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3个工作日。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1.按国务院统一部署,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2.优化了审批时限。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向社会公开。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向社会公开。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向社会公开。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