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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学校: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桂林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新冠防指办〔2020〕21号)要求,为确保第二批次学校开学工作平稳有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学工作专项小组决定组织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对第二批次学校开学当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促指导内容
由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派员到第二批次开学学校进行疫情防控指导、交通疏导和治安秩序维护。
二、督促指导时间
4月18—19日。请各有关单位通知工作人员于当日上午8点前到学校开展督促指导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第二批次学校要制定开学当日学生返校方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科学设置进入校园路线和体温检测安排,周密做好错时上下学计划,避免人员聚集,确保开学工作安全有序。
(二)请各有关部门按照《第二批次学校开学当日工作督促指导组人员安排表》(附件1)的要求做好检查人员工作安排。
(三)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精神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和帮助学校做好开学当日的疫情防控指导、交通疏导和治安秩序维护等工作(详见附件2)。
附件:1.第二批次学校开学当日工作督促指导组人员安排表
2.各有关单位开学当日督促指导工作要求
全州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复学工作专项小组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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