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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第三批次幼儿园开学当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中心校、各有关幼儿园: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桂林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新冠防指办〔2020〕21号)要求,为确保第三批次幼儿园开学工作平稳有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复学工作专项小组决定组织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对第三批次幼儿园开学当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促指导内容
由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派员到第三批次幼儿园进行疫情防控指导、交通疏导和治安秩序维护(详见附件1)。
二、督促指导时间
5月18、25日(幼儿园大班5月18日正式上课;幼儿园中班、小班按照5月25日正式上课进行开学准备,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请各有关单位通知工作人员于开学当日到时间前到学校开展督促指导工作。
三、工作要求
第三批次开学幼儿园要制定开学当日学生返校方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科学设置进入校园路线和体温检测安排,周密做好错时上下学计划,避免人员聚集,确保开学工作安全有序。
(三)各有关单位要根据通知精神对第三批次幼儿园开学当日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附件:1.全县有关单位开学当日督促指导工作要求
2.第三批次幼儿园开学当日工作督促指导人员安排表
全州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复学工作专项小组
2020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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