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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政发〔2021〕30号咸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12 10:42     来源:咸水镇人民政府     作者:咸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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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镇直各单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阶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决策部署,在继续做好重点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扩大人群接种范围,建立群体免疫屏障,为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保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桂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桂林市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州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全州县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国务院、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联防联控机制召开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等相关要求,为确保我镇高效、安全、有序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接种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生命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尊重科学规律,区分轻重急缓,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分阶段有序推进疫苗大规模接种工作。分阶段完成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任务。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实现经济社会秩序持续全面好转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人群疫苗接种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

按照国务院、自治区、桂林、全州县的统一部署,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将从重点人群接种阶段转入大规模人群接种阶段。各村委镇直各单位要将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以落实。

(二)明确工作方向,全力推进大规模人群接种工作。

下一阶段,我要开展大规模人群疫苗接种工作,人员年龄在1859岁间,60岁以上人员经医务工作者现场评估身体条件允许的,也可给予接种。在大规模人群接种阶段结合实际情况,由行业管理为主的模式转变“政府主导+行业协同+单位和社区(村屯)实施+个人参与”的“四方”责任工作机制,扎实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做到重点人群接种与一般人群接种的有效衔接。

(三)线上线下同发力,有序高效做好接种组织工作。

党委、政府对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接种工作负总责,制定科学、详尽的人员组织方案统筹我镇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组织村委等通过网格化推进、地毯式实施,对网格内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人员进行拉网式梳理、排查,负责疫苗接种对象的摸底登记、宣传动员、组织及预约等工作,及时掌握各类应种人群具体情况,建立网格内应种、实种、未种人员名册,组织好本网格管理的适种人员有序到接种点进行接种,并及时跟进了解接种后的情况。

(四)依法依规,安全接种。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各相关主管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底线思维,加强风险预判和防范,按“四个最严”要求和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等规定,加强疫苗供应、流通、接种等全流程监管,确保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三、组织管理

成立咸水镇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接种工作领导小组

长:唐青松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曹树林  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唐利春  挂职党委副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

       贺  荣  副镇长

       王幸福  党委委员、副镇长

       马家美  党委委员、副镇长

       唐一鹏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唐小秋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丁新龙  党委委员

       邓  京  党委委员

       陈    副镇长

       蒋青艳  人大副主席

员:  卫生院院长

       秦智勇  林业站站长

       蒋桂军  财政所所长

       蒋俊林  中心校校长

       蒋  丽  计生站站长

       唐红平  社会服务保障中心主任

       唐健洪  司法所所长

       宾俊富  兽医站站长

       蒋  熠  水保站站长

       蒋业兵  供电所所长

       唐乃华  水管处主任

       唐运章  白竹初中校长

       蒋  祎  推广站站长

       邓建华  派出所所长

       各村委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二楼党政办公室,由毛江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应工作

组织发动

(一)村委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村委要有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人群接种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明确单位责任人及联络员填报新冠疫苗接种摸底(预约)统计表及摸底周报表上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办公室,由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办公室安排对口接种点村委安排专人负责组织人员及时到接种点进行疫苗接种,确保掌握被接种人员实际接种情况。

(二)直各单位要再排查、再推进,积极动员本单位符合接种条件的干部职工进行接种。明确单位责任人及联络员,填报新冠疫苗接种摸底(预约)统计表上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办公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办公室安排对口接种点,各单位组织人员及时到接种点进行疫苗接种,确保掌握单位被接种人员实际接种情况。

(三)统筹属地管理与行业主管(监管)相结合,压实推进九大类重点人群的接种重点人群及劳动密集型行业所在地人员由村委负责排查,填报村委人群新冠疫苗接种摸底统计表,村委报镇政府;行业主管(监管)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监管服务对象的排查、统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办公室安排对口接种点行业主管(监管)单位组织人员及时、有序到接种点进行疫苗接种,确保掌握被接种人员实际接种情况。

、接种实施

(一)接种准备。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接种服务能力综合评估,综合人员摸排登记、现有接种服务能力、接种单位规划设置、冷链及硬件设施配置等,科学统筹,挖潜扩容,因地制宜,落实保障,确保辖区疫苗接种能力与实际需求相适应。为提高大规模接种能力,要统筹整合辖区医疗卫生资源,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主,抽调其他医疗机构为辅根据疫苗接种工作的需要接种现场要配置足够的工作人员、志愿者和安保力量,负责现场秩序维持和引导。

(二)人员培训。由县卫生健康组织,疾控中心负责对抽调的接种人员开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技术相关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接种技术,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由卫生健康发证后上岗。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在卫生健康的组织下抽调有急救经验的医务人员参与救治工作,救治人员按规范要求院内培训上岗。

(三) 接种安排。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办公室根据排摸登记情况,在优先保障感染和传播高风险人群接种的基础上,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有序开展接种预约。接种当天村委镇直各单位要组织接种人员按照约定时间前往接种,落实专人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和协调沟通。

(四) 现场接种

1.康询问与筛查。工作人员对接种对象进行健康状况询问与筛查,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对有发热等异常症状或健康码非绿者,做好登记,暂缓接种。

2.情同意与登记。接种人员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检查接种对象健康状况、核查接种禁忌,充分告知接种对象所种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由接种对象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方可接种,对确实因禁忌需推迟或不宜接种者在知情同意书上提出医学建议。

3.接种实施。接种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严格做好“三查七对一验证”,做到接种对象、接种凭证和疫苗信息相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扫码接种。

4.种后现场留观。接种单位需要备有足够空间用于接种后现场留观。接种对象完成接种后,在留观区观察3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工作人员监督接种对象将按压接种部位的棉签/棉球放在指定的回收容器内,不得随意丢弃或带离现场。

5.苗接种凭证准备。接种单位完成接种后,应打印预防接种凭证,交予受种者。预防接种凭证背面应注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常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后续健康状况观察、处置建议以及联系方式等。

(五)现场医疗救治。根据《桂林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医疗保障与异常反应救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确定保障关系,组织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对口承担接种门诊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驻点保障。对接种点发生严重异常反应需要进行急救和后续医疗处置的,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安排救护车快速转运。对口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建立绿色通道,积极开展多学科诊疗,全力实施救治。

(六)不良反应监测处置。联合疾控中心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新冠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规范做好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和组织调查处置等工作。对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不能排除的,由卫生健康、疫苗生产企业和保险等部门按职责依法解决,并按照自治区有关政策做好异常反应补偿。对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的,根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相关规定向医学会申请鉴定。

、信息报告

村委、镇直各单位按要求每周报送摸底周报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办公室每周对各村委疫苗接种进度情况在全镇进行通报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委镇直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头等大事,加大统筹协调,提高管理效能,明确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合力推进工作。

(二)加强宣传动员。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要率先接种疫苗,发挥党员干部疫苗接种示范引领工作。村委镇直各单位、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科普宣传,宣传疫苗对维护群众健康的积极作用,增强群众对疫苗的信心,提高公众接种意愿。借助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我镇圩日、本单位的电子屏广告牌宣传栏乡村小广播,小喇叭和宣传车,结合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手段,从不同平台、不同角度持续不断地宣传普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识,持续营造科学接种的舆论氛围,强调接种疫苗的重要意义。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形成合理预期。继续倡导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引导受种人员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卫生健康部门及时组织专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当前防控措施不放松,切实维护公众健康,提升公众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重要性的认识及其主动参与接种的意识。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对村委镇直各单位实时疫苗接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对疫苗接种工作传达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的有关村委单位,督促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在全进行通报。强化接种点管理制度,对接种过程中不遵守接种点管理制度、不配合接种单位接种,扰乱接种秩序的单位及干部职工,实行纪检问责制度,确保顺利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咸水镇人民政府

202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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