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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年前及春节期间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23年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局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冬季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以及创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清当前建筑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勢,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制度,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年前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平稳态势。
二、立即开展覆盖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各相关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安全负责人带队实施,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以及年前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整改。结合《关于开展年末岁初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全住建发[2022]24号文精神,深入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切实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安全施工措施及监控、应急措施、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火灾预防措施及消防设施配备、活动板房、民工宿舍结构安全等方面,严防坍塌、火灾触电、人员高处坠落等恶性事故发生。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施工企业自查自纠不认真、责任不落实、防护措施不到位等情况要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对整改不落实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三、严格遵守冬季及春节放假期间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施工项目须根据全州气象局发布的天气预报,在天气气温低于或等于5℃时,必须停止一切施工作业,严禁浇捣混凝土及从事高空作业。
(二)2023年1月14日-1月28日,没有特殊情况的所有建设工程必须停止施工。施工单位不得在年前或春节期间赶进度、抢工期,忽视安全生产冒险突击加班作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此期间进行施工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必须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提交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的申请报告,由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审批同意,方可进行施工。
(三)春节期间经批准照常施工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单位要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及专业监理人员的名单及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报送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备案。
四、要做好值班安排
科学制订春节期间值班计划,各单位要落实春节期间的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在2023年1月14日前,要上报公司及各项目部的值班电话、应急救援措施,落实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节日期间,各单位项目工地要安排好专人值班,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五、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建设工程节后复工前,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施工企业提交的申请复工报告,符合开工条件的,经项目总监签字后,上交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经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检查符合开工条件,发出恢复施工通知书后方可开工建设。
全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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