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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节选
第二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二、兵役登记及应征报名

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按相关流程办理兵役登记或应征报名。同时可以查看报名流程、报名对象、体格检查标准、学费补偿代偿政策等。
三、咨询联系方式


四、欢迎大家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廉洁征兵的良好环境。全州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廉洁征兵监督举报信箱地址:全州县桂黄北路397号 电话:0773-4822878/6969180。
征兵提醒:
当兵靠素质,没“关系”没关系
体检有标准,小“意思”没意思
政考有要求,双“合格”才够格
定兵讲规则,走“后门”没有门
送兵是职责,想“感谢”不用谢
随时要警惕,“兵贩子”是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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