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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全州县水利局2025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强化水资源管理及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一是严格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对全县新建需取水的建设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审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新建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审查,对不符合取水规定或存在水事纠纷的项目一律不同意报批,同时严格取水许可延续和变更的办理,为今后减少用水纠纷创造了良好的条件。2025年共审查新建取水工程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8件,办理取水许可延续80件,取水许可变更12件。二是加大取用水管理的监督力度。严格按照水利厅和市水利局的要求,大力加强取用水管理的监督力度,制定全县用水单位和公共供水管网内用水大户用水计划的下达和用水定额核算。三是积极开展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饮用水水源地日常巡查管理,全年完成全州县17个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工作,未发现有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四是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宣传力度,推行依法治水。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发放节水宣传折页、卡册11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营造全社会节水护水亲水爱水、建设幸福河湖的良好氛围;参加了全州县环境保护宣传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大力宣传节水知识,促进城市节水。五是加强地下水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加油站、自助洗车场等场所开展排查工作,积极协调水事矛盾纠纷,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知识,尽力化解矛盾,共调处水事纠纷3处,处理水事违法问题15个,立案查处3件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案。
(二)推进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一是提升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度。实施全州县2025年蕉江瑶族乡六月岭江、咸水镇鲁塘村、大西江镇沙子坪江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度达77.81%,土壤侵蚀模数由治理前810.59年平方公里每吨降至472.71年平方公里每吨,林草覆盖率由81.63%提高到91.39%,明显改善了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二是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发放缴费通知或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向有关单位、企业及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宣传小册子;在第3个全国生态日,设置生态日宣传站点,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水土保持有关宣传资料、布袋和自制抽纸等宣传品,普及水土保持知识,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累计发放宣传册10000余册。三是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和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程序,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3个,对全县境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进行了监督检查,共进行现场监督检查28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书面检查86个,已完成了全县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全覆盖。四是开展遥感监管工作。对2025年加密遥感监管疑似扰动图斑进行现场复核共29个,认定和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10个。五是开展全州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及违规生产建设项目整改销号工作。按上级文件要求完成“野外图斑复核验证”工作,并督促项目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遥感监管存在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建设项目整改销号工作,共计销号11个。
(三)深化河湖长制落实与生态修复。一是加快完善河湖长制体系。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全县各级河长开展周期巡河,督查解决江河湖库存在的问题,共巡河13941人次。及时开展河长信息更新工作,完成了全县10名县河长、110名乡河长、251名村河长信息更新工作,并对全县457块河长公示牌版面和框架进行更新更换。二是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积极开展“四乱”问题排查整治,坚决清存量、遏增量,实现动态清零,巩固拓展“清四乱”整治成效,共完成101处疑似问题图斑的复核,组织相关部门整改“四乱”问题19起。三是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督。对S501公路桥(包含8座桥、3座盖板涵)、绍水霖源村等6个村旱改水项目、飞鸾桥大桥等3个项目防洪评价进行审批,对目前正在建设的东灌高速公路工程的湘江特大桥、灌江特大桥、孟家特大桥等涉河工程在建项目进行了事中事后监督,提出汛期施工一定要做好安全生产。四是强化河湖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优势作用,完善“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等协作机制;贯彻落实水利部、公安部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意见,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湘江、灌江联合巡河行动,督促重大涉河违法违规问题整改。五是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加强河道采砂日常监管,巡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2025年县采砂办共巡查126次,与相关乡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次,现场处理非法采砂案件8起,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2起,扣押铲车、挖土机等采砂机具3台、非法装运砂石的车辆3辆,捣毁简易抽砂设施20余件,没收人工采砂工具铁铲、锄头数十把,有效规范了我县的河道采砂秩序。
二、存在问题
(一)水资源管理工作面广,管理细,难度大,工作经费缺乏,工作人员变动频繁,难以适应工作需要,不利于工作开展。同时法律专业人才严重不足,面对日益繁重的执法任务和复杂的执法环境,有时会出现执法力量不足、执法工作不够及时到位的情况。
(二)巡河及“四乱”管理经费欠缺。村级河长巡河没有适当的补助经费,巡河积极性不高;“四乱”问题治理没有经费,不能及时有效地清理河湖岸线管控范围内的“四乱”问题。
(三)零星盗采现象难以打击。全县点多面广、河流多、流域面积宽,在一些小江小河里盗采砂石的行为仍时有发生,不法分子利用节假日、深夜等时间节点,利用挖掘机或者小型抽砂泵进行盗采,由于盗采量少,盗采机动性强,给执法行动带来很大困难,处罚打击难以精准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及培训,着重收集整理和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注重水资源管理业务调研工作,开阔视野,活跃思想,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做好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审查;坚持用水“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原则,做好年度取用水计划,加强用水定额核算和管理;深入推进取用水和节约用水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水资源管理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二)加快完成2025年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认真组织实施2026年度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的开工建设,严格按时间节点控制施工进度,做到当年项目当年完工;强化全县境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同时做好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工作;持续开展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工作,强化执法力度,适应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要求。
(三)推动河湖联合执法机制,完善河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将河湖长制巡河检查等工作落到实处;严格岸线规划约束和土地用途管制,依法审批河湖范围内建设用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未批先建、越权审批、批建不符;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抓好江河湖库“四乱”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实现江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推动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强化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全面规范我县河道采砂秩序;全面推动幸福河湖建设,计划将建江、万乡河纳入幸福河湖建设,并向上级申报项目,推动这两条河流建设成广西幸福河湖。
全州县水利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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