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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转字(2026)025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2026年05月0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全州镇桂黄北路全州县不动产登记局(全州县自然资源局院内)
联系方式:0773-4838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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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继承人) |
义务人(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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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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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一榕 |
马全才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全州县全州镇城西区国道322线旁(原百货公司仓库)第3~6层301号、401号、501号、601号 |
450324100010GB01089F00010002 |
162.5/31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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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马一榕 |
马全才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全州县全州镇城西区国道322线旁(原百货公司仓库)第1~2层101号、201号 |
450324100010GB01089F00010001 |
77.31/7 |
商铺 |
全州县不动产登记局去
2026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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