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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1-10月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10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8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91%,同比减少8509万元,下降15.03%;其中:税收收入20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71%,同比减少428万元,下降2.00%;非税收入27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88%,同比减少8081万元,下降22.9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2.19%。
1-10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2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5%,同比减支8547万元,下降2.19%。主要执行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3%。
2.国防支出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71%。
3.公共安全支出12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1%。
4.教育支出83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5%。
5.科学技术支出5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9%。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08%。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89%。
8.卫生健康支出28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65%。
9.节能环保支出1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43%。
10.城乡社区支出9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5%。
11.农林水支出88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44%。
12.交通运输支出5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80%。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7.98%。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8%。
15.金融支出1409万元,年初预算未安排。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68%。
17.住房保障支出12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0%;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16%;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04%。 20.债务付息支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3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10月,政府性基金预算累计收入8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2%,同比减少15456万元,下降63.8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0%,同比减少16758万元,下降86.90%。
1-10月,政府性基金预算累计支出32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6%,同比增支1714万元,增长5.4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29%,同比减少6万元,下降0.30%。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10月,累计入库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2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80%,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4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8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5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0%,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8.6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7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8%。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10月,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均为0万元。
二、2025年财政预算收支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为确保我县全年财政收支平衡,在2025年预算的基础上我们对2025年度财政预算作出调整。
(一)收支调整依据
1.收入方面。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有税源、国有土地出让等情况,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结构及规模进行调整;二是根据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文件,对上级补助收入进行调整;三是根据已下达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情况,对债券转贷收入进行调整。
2.支出方面。一是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要求和组织部、人社局增资批文,从年初预算预留的人员增资资金中将已经落实的人员经费支出调整到相应科目中列支,超出预留部分作人员经费追加;二是按照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文件要求适当调整上级项目支出;三是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为达到全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调整县本级项目支出。
(二)2025年财政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
(1)收入方面:全年财政总收入调整为489592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68137万元。
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调整。我县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55079万元,调减8291万元。在调整过程中,结合我县税收完成进度及国有资源资产处置工作进度等情况,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规模与结构做适当调整。其中:税务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由年初预算的26650万元调整为24656万元,调减1994万元;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目标由年初预算36720万元调整为30423万元,调减6297万元。
②上级补助收入调增。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文件,将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376143万元,调增8097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906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33927万元,调增5688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3155万元,调增24087万元。
③调入资金调整。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将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从年初预算的25000万元调整为6000万元,调减19000万元。
④债券转贷收入调整。根据上级文件调整一般债券转贷收入为24400万元,调增24400万元。
⑤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根据上年度决算批复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调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247万元,调减1万元。
⑥上年结余调整。根据2024年决算数据调整上年结余为27723万元,调减9942万元。
(2)支出方面:根据全年总收入规模调整,增加相应项目支出,全年财政总支出调整为489592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681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3965万元,调增4369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7300万元,调增24400万元;上解支出8327万元,调增47万元。
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调整预算数46563万元,调增1308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年初预算未安排发放的2024年度末普调工资及2023年年终绩效奖剩余部分支出。
“国防支出”科目调整预算数558万元,调增284万元。新增年初预算未安排的县本级常规类项目支出,如征兵、武装、国防动员等工作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科目调整预算数14748万元,调增332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年中追加的人员工资等支出;二是新增年初预算未安排的相关支出,包括上级下达的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经费、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重点业务工作经费以及县本级常规类项目中禁毒专职社工工资。
“教育支出”科目调整预算数96642万元,调增285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年中追加的人员工资等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科目调整预算数4161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调整预算数2825万元,调增12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和县本级追加部分单位年初预算未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调整预算数101925万元,调减584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保障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正常发放的基础上,根据县本级实际财力情况减少了年初预算安排的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科目调整预算数34738万元,调减453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支付进度预测,调减县本级配套安排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和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科目调整预算数1685万元,调减494万元。主要原因上级补助森林保护修复资金相关支出有所缩减。
“城乡社区支出”科目调整预算数10068万元,调减6657万元。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下降,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减少,相应调减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科目调整预算数101876万元,调增3650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上级补助相关资金支出,具体包括超长特别国债、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及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等资金。
“交通运输支出”科目调整预算数5883万元,调增347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上级补助公路项目建设及“三项工程”建设等相关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科目调整预算数2534万元,调增207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上级补助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等相关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科目调整预算数322万元,调增9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县本级才湾果蔬分拣项目和桂北农场果蔬加工仓储冷链物流中心项目等相关支出。
“金融支出”科目调整预算数1521万元,调增152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上级补助桂惠贷贴息资金和县本级桂惠贷配套资金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科目调整预算数3312万元,调增214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县本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流出耕地整改恢复、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整改等相关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调整预算数15033万元,调增161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上级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相关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科目调整预算数500万元,调减14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县本级仓库建设、仓储维修资金140万元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科目调整预算数3511万元,调增142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县本级综合性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运转经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等支出。
“预备费支出”科目调整预算数0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减4150万元,主要是动用预备费用于灾后应急处置、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自然灾害救灾补助等事项,并调整至相应科目。
“其他支出”科目调整预算数0万元,调减4285万元,主要是根据实际情况将年初预留的非税执收业务经费列入具体科目支出。
“债务付息支出”科目调整预算数5560万元,调增12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债务本金,调整利息支出。
“债务发行费支出”科目调整预算数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行一般债券。
②债务还本支出
债务还本支出调整预算数27300万元,调增24400万元。主要原因是通过再融资债券资金偿还政府债券本金24400万元。
③上解上级支出
上解支出调整预算数8327万元,调增47万元。
(3)公共财政预算调整后的收支平衡情况:预算调整后,收支相抵,年末结余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根据我县目前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规模以及预期完成情况,对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调整。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调整为19792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32097万元。各项收入调整详情如下:
(1)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1771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2263万元。具体内容为: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整为10357万元,调减22433万元。
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调整为100万元,调增10万元。
③污水处理费收入调整为1310万元,调增10万元。
④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调整为5946万元,调增150万元。
(2)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调整为16929万元,根据年中收到的上级补助资金文件调增14379万元。
(3)上年结余调整为24556万元,根据已批复的2024年度年终决算调增1251万元。
(4)债务转贷收入调整为138730万元,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文件调增138730万元,具体为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置换隐性债务111953万元、新增专项债券23777万元、再融资债券3000万元。
根据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年收入规模调整,增加相应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调整为19792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2097万元。各项支出调整详情如下: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5626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5849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及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2)上解支出为224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调出资金调整为600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9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经济下行影响,本年度土地出让收入不及预期。
(4)债务还本支出调整数为115383万元,调增11495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专项债券置换隐性债务和再融资债券资金偿还政府债券本金支出。
(5)年终结余调整为18042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10295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根据目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作如下调整。
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0724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70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0236万元,增加74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7005万元,增加21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90852万元,增加235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3881万元,增加21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6971万元,增加192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年终结余调整为16389万元,增加535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6355万元,增加53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3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8万元。
年末滚存结余调整为126862万元,减少2830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7533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03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51526万元,减少17991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及预期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作调整。
三、全力保障2025年调整预算目标落实的工作举措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凸显的复杂局面,一方面财政收入组织难度加大,另一方面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加,“三保”任务依然艰巨。为积极应对当前挑战,财税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协同联动,多措并举拓展增收空间,切实保障年度调整预算目标顺利实现。
(一)深化财源动态监测,夯实财政增收基础。加强财税部门信息共享与形势会商,密切跟踪重点税源变化趋势,提升对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的分析研判能力。完善税收协同共治机制,推进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围绕财源建设重点任务,细化工作节点与量化目标,持续巩固财政增收基础。
(二)全面盘活存量资源,拓展非税收入渠道。系统梳理非税收入潜力,推进国有资源资产清查与整合利用,加快闲置资产处置与转化,积极培育和拓展可持续的非税收入来源,助力县域经济提质增效。
(三)加快推进土地出让,力促土地收益及时入库。加大土地供应力度,优化出让流程,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强化部,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为财政运行和项目建设提供稳定资金来源。
(四)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增强财政统筹能力。紧密对接国家政策导向与资金安排方向,加大向上汇报衔接力度,努力争取更多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支持。协同发改部门及相关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前期谋划与申报准备,积极争取上级政策与资金倾斜,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五)优化财政支出安排,兜牢重点领域底线。严格落实“三保”支出责任,坚持量力而行、节用裕民,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持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民生改善与重点项目建设,确保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和可持续运行。
下一步,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监督指导下,坚决贯彻《预算法》及相关法规要求,聚焦预算执行关键环节,持续深化财税管理改革,增强财政运行韧性和可持续性,全力以赴完成全年财政收支目标任务,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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