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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的制定说明

2020-06-01 15:15     来源: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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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了促进散装水泥、预拌砂浆的发展和应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根据市政规[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桂林市发展预拌砂浆管理暂行办法》(市政[2013]5号)的规定和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桂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市工信[2016]92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区域的通告》市政规[2019]1号文件精神。

三、文件制定程序

全州县工信局2020年4月20日由全州县工信局起草,并对该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了调研论证,2020年4月26日由全州县工信局发函给全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全州县生态环境局征求了对《建设工程施工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的意见,并得到了他们的回复:

全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复函所提意见为:

1、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必须取得预拌砂浆准入许可。

2、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必须参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以确试验工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全州县生态环境局复函所提意见为::

将《建设工程施工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的第十六条进行了修改如下:

住房建设部门要指导施工单位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境保护部门做好执法监督。

针对全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全州县生态环境局所提意见予以全部采纳。

四、拟解决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一)拟解决的问题

1、防止砂石骨料在运输过程中漏料,影响周边环境和公路扬尘;

2、防止水泥在施工场地使用过程中产生扬尘;

3、防止石砂和水泥在掺和过程中扬尘和掺和不均匀生,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

4、增强绿色清洁改造,加强生产、运输、储存环节管控,降低生产消耗,减少污染排放,推广循环回收利用,倡导企业因地制宜利用工业废渣和尾矿,实现规模化、规范化有序发展,在提升生产企业生产能力的同时,通过合理的市场竞争,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规范企业生产设施和生产场地的建设标准,促使生产企业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采取的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州县散装水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县工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工信局、住建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供电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统一领导全县预拌砂浆产业规划及生产发展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工信局局长兼任,负责散装水泥日常工作。

2、建立推进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全县预拌砂浆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全县预拌砂浆产业发展、生产使用情况,协调解决预拌砂浆产业在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应严格履行职责,通力合作,强化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3、落实责任,各司其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积极配合,齐抓共管,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一是县工信局和县散装水泥办公室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市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建设市场需求严把行业准入关,做好预拌砂浆生产项目符合预拌砂浆产业发展规划的证明文件初审,再上报市工信局审批,负责对建筑工地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对全县推广和使用散装水泥、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二是县发改局负责预拌砂浆生产项目立项备案工作。

三是县住建局负责禁止使用未备案登记企业生产的预拌砂浆进入监管项目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不达标的依法予以整治和处罚;负责预拌砂浆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将预拌砂浆列入招投标,施工图审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范围,加强日常监管,严把审核关。

四是县生态环境局负责预拌砂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核和营运期间的环境监管工作;对建设项目未履行环保审批,依法予以整治和处罚。

五是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用地的合法性,从严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和违法规划的违法违建行为。

六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散装水泥销售企业、预拌砂浆企业的注册登记,负责散装水泥、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管。

七是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装载散装水泥、预拌砂浆运输车辆的管理工作。

八是电力部门,按照职责,依法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散装水泥、预拌砂浆用电管理工作。

4、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媒体,宣传预拌砂浆发展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宣传预拌砂浆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

五、文件的主要内容

为保护和改善全州县环境、减少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六、实施日期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0年61日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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