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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校、城区各(公办、民办)合格幼儿园:
我县2023年秋季学期学前幼儿免保教费项目操作流程如下:
一、2023年秋季学期受助学生名单,原则上跟2023年春季学期享受资助的学生一致,2023年秋季只要学生在本园就读,该生就可以继续享受学前幼儿免保教费资助,不用再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直接进行公示上交。如学生已经转园,本园则取消学生享受资助的资格;若是新转来的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录好园籍后,收集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并将名单及材料上报资助办审核通过公示后方可给予资助。
二、资助对象
(一)脱贫户家庭学生
(二)农村低保户家庭学生(必须是父母为低保户,学生才能享受)
(三)城镇低保户家庭学生(必须是父母为低保户,学生才能享受)
(四)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包含孤儿)
(五)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六)事实无人抚养学生
(七)2014-2015年脱贫户家庭学生
(八)烈士子女
(九)脱贫不稳定户学生
(十)边缘易致贫户学生
(十一)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
三、资助标准
公办幼儿园据实免除符合资助对象学生保教费(其中2014-2015年脱贫户,每生每学期350元,不足部分由学生家长补足给学校)。
民办合格幼儿园:符合资助对象学生每生每学期750元(其中2014-2015年退出户,每生每学期350元),不足部分由学生家长补交给学校。
四、幼儿园提供的材料
(一)2023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在校学生花名册
(二)2023年秋季学期学前免保教费(表1、表2、表3、表4、表5)
(三)享受资助学生幼儿园需提供佐证材料(申请表及佐证材料)
以上三份表收集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至9月28日三天,请老师们做好材料,按规定时间上交。各幼儿园认真核查中途转学、入学的幼儿,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及时上报给资助办,如果因幼儿园原因错过集中发放时间,则由幼儿园自行负责出资免除幼儿保教费。(注:免保教费资助以学期为单位进行动态调整,每学期系统比对统计学生资金发放完毕后,如幼儿园中途招收必须要资助的学生,将由幼儿园负责出资为其免保教费)。
五、免保教费发放形式
先免后补,学校开学报名注册时直接免除学生保教费。根据桂教资助〔2021〕25号文中第四点的资金发放方式中指出:“公办和民办学校对于已确定符合免除类学生资助政策条件的学生不能采取任何“先收后退”的方式免除学生保教费”。
(一)公立幼儿园:通过结算中心转入该园账户。
(二)私立幼儿园:各园自行提供对公账号,要确保对公账号、户名准确无误(要求对公账号为“农村信用社转对公账号”)。
六、每学期发放免保教费后,则需要录入两个系统
第一:广西精准扶贫系统(录入对象为:建档立卡脱贫户(包含14-15年脱贫户)、城乡低保、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
第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录入对象为:所有在园享受资助学生)
附件:1.2023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在校学生花名册
2.2023年秋季学期学前免保教费(表1、表2、表3、表4、表5)
3.2023年秋季学前免保教费退费签领表
4.广西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资助申请表
5.2023年秋季享受资助学生名单公示模板
6.2023年秋季学期学前幼儿免保教费(台账目录)
全州县教育局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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