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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州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全州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我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进入新发展阶段的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紧紧围绕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保障的根本目标,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巩固拓展多层次、多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不断深化制度改革,努力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县“十四五”规划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促进我县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县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入库参保率(即基本养老保险入库参保人数/基本养老保险入库应参保人数,下同)达到93%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4万人以上,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4万人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6.6万人以上。
到2025年,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入库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5.16万人以上,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万人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7.16万人以上。
以农村低收入人口、被征地农民、新业态就业人员、临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未参保城乡居民为重点全面推进全民参保扩面工作,全县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显著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政策和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和完善。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压实乡(镇)人民政府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主体责任
1.将基本养老保险入库参保率、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等工作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重要工作和绩效考核范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2.进一步落实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激励约束机制,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基金征缴等评估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定级、评估结果通报、奖励、问责等。[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3.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本辖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任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待遇审核,规范基金支出;县财政局按规定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责任分担机制,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二)全面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
1.摸清底数,精准扩面。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做好全民参保数据对比工作,摸清基本养老保险应保未保人员底数,尤其是企业职工、农村低收入人口、被征地农民、临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未参保城乡居民的底数并实施动态管理,实现实时向各乡(镇)推送相关数据;各乡(镇)依托乡、村级服务平台,实现入户调查常态化,核实户籍人口,核准应参保人数,建立工作台账,做到精准扩面参保。[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
2.大力做好参保扩面宣传发动工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扎实有效面向基层宣传,开展社会保险宣传月、社保知识进社区、进企业等专项宣传活动和送政策上门服务,利用重大节假日、农民工返程返乡等关键时间节点大力宣传。加强本地区未参保、断保人员政策短信推送和“一对一”参保宣讲。充分发挥乡(镇)、村(社区)社会管理职能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各乡(镇)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信以及抖音短视频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宣传要“看得懂,算得清”,简明易懂,努力增加养老保险政策知晓度和吸引力,努力做到人人知晓,确保应保尽保、应缴尽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税务局]
3.推进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算收入任务,制定年度征缴工作计划,把任务层层落实到乡(镇),推进用人单位及职工、城乡居民按规定缴费。[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解决农村低收入人口、被征地农民等重点群体参保问题
1.解决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各乡(镇)人民政府认真履行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资金、名单和征地面积等基础信息责任,县自然资源局按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资金纳入供地的前提条件。建立政府主导的部门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林业局]
2.持续推进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国家政策,完善对特殊困难群体代缴政策,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代缴全部或部分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将上述特殊困难群体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残联]
(四)将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范围
在我县就业的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不受地域、户籍等限制,凭身份证可在我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时调整政策,解决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难的问题。(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协调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本辖区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负总责,定期专题研究协调解决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问题。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税务局等职能部门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基金运行情况和问题。人社部门加强与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围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目标,科学制定年度计划和加强评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基金运行等信息报送、定期分析和预警制度;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引导企业依法用工,促进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按照自治区统一的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标准,推进社会保险业务“全区通办”“跨省通办”;进一步完善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征缴工作细案,明确工作项目、内容、措施、工作责任人和推进时间表等,实施任务清单销账制度。
附件:全州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任务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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