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活动日历 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服务 > 情景式一件事服务 > 公租房申请

公租房申请

相关政策

根据《全州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全政发〔2015〕26号文的相关规定

本县公共租赁住房按户籍、收入、住房等划分为A类和B类保障对象:

(一)公共租赁住房A类保障对象是指家庭成员具有本县城镇常住户口,且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县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线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租赁补贴发放对象为A类保障家庭户;按照梯度保障原则,公共租赁住房除特别规定外,原则上优先分配给A类保障对象居住。

(二)公共租赁住房B类保障对象是指除A类保障对象以外,家庭成员具有本县城镇常住户口或在本县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并取得居住证明;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县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线2倍以内(含2倍)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和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

公共租赁住房B类保障对象原则上不发放租赁补贴,按照轮候顺序实行实物配租形式保障。


来源:县住建局